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项目筹建处
地理位置:江苏省盐城港滨海港区规划主港池北侧
联系人:夏恩专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中电投协鑫滨海新建(2×100万千瓦)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中国电力投资集团公司、协鑫(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共同投资成立中电投协鑫滨海发电有限公司,依托盐城港滨海港区中电投煤炭码头一期工程,建设中电投协鑫滨海新建(2×100万千瓦)项目,同时关停协鑫电力(集团)有限公司所属的江苏省省内505兆瓦中小燃煤机组。
本项目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预留扩建条件,最终规划总容量为8×1000MW级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组成主要包括:2×1000MW发电机组及相应的输煤系统、烟气脱硫脱硝、化学水处理、废水处理、空压机房等公辅设施。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氨、盐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氢氧化钙、六氟化硫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二)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
化学有害因素: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部分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较高,输煤巡检、集控巡检、辅控脱硫巡检接触噪声的LEX,8h<87dB(A),佩戴防噪声耳塞后,能符合GBZ2.2-2007;各岗位接触高温强度基本符合GBZ2.2-2007;工频电场强度符合GBZ2.2-2007。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建议
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确保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预评价报告编制的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4、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的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
2、完善工艺流程分析和评价单元划分;
3、完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合理及符合性评价。
(三)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但建设单位必须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所
2015年3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