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华润电力投资有限公司、安徽省皖能股份有限公司、安徽阜阳能源交通投资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
联系人:马强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阜阳华润电厂二期扩建项目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以下简称本项目)
(二)项目简介
拟建阜阳华润电厂二期扩建项目2×66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位于安徽省阜阳市颍泉区,是在已有2×640MW机组扩建端场地上进行的扩建工程,建成后总容量为2600MW超超临界燃煤发电机组。
项目组成主要包括:2×660MW发电机组及相应的输煤系统、烟气脱硫脱硝、化学水处理、废水处理、空压机房等公辅设施。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氨、盐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氢氧化钙、六氟化硫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二)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
化学有害因素: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部分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较高,输煤巡检、集控巡检、辅控脱硫巡检佩戴防噪声耳塞后,接触噪声强度能符合GBZ2.2-2007;各岗位接触高温强度基本符合GBZ2.2-2007;工频电场强度符合GBZ2.2-2007。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建议
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确保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预评价报告基本符合《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编制要求》的要求,评价范围确定准确、描述清晰,适用的法律、法规准确,评价方法合理。预评价报告对该项目的职业病危害因素的识别基本准确,职业病危害因素危害程度预测分析恰当。对建设项目拟采取的职业危害防护设施、个人使用的职业危害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等方面情况进行了分析,提出了控制职业病危害的措施和建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补充本项目选址及法律、法规符合性评价;
补充说明通过类比,本项目所需借鉴采纳的内容;
针对评价中的不符合项细化补充对策措施;
完善针对氨罐区的应急救援措施分析评价;
明确本项目的关键控制点;
补充化学水处理系统等产生职业危害对人体健康的影响。
(三)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但建设单位必须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所
2015年7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