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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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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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1000MW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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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淮南矿业集团电力有限责任公司

  地理位置:安徽省淮南市芦集乡境内

  联系人:刘玉善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

  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1000MW燃煤机组工程(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简介

  20116月,淮南矿业集团启动潘集电厂工程,建设规模为2´1000MW+2´12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并按一期工程21000MW机组编制初步可行性研究报告。20144月,安徽省能源局批准了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1000MW燃煤发电工程开展前期工程的申请。20153月,由华东电力设计院编制的淮南矿业集团潘集电厂一期2´1000MW燃煤机组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通过了中国国际工程咨询公司专家审查。

   本项目新建2×1000MW超超临界机组,预留扩建条件,最终规划总容量为2´1000MW+2´1200MW超超临界燃煤机组

  项目组成主要包括:2×1000MW发电机组及相应的输煤系统、烟气脱硫脱硝、化学水处理、废水处理、空压机房等公辅设施。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煤尘、矽尘、石灰石粉尘、氨、盐酸、氢氧化钠、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氢氧化钙、六氟化硫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等。

  ()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

  化学有害因素: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部分工作场所噪声强度较高,输煤巡检、集控巡检、辅控脱硫巡检接触噪声的LEX,8h<87dB(A),佩戴防噪声耳塞后,能符合GBZ2.2-2007;部分岗位接触高温强度基本符合GBZ2.2-2007;工频电场强度符合GBZ2.2-2007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议

  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确保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预评价报告编制的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4、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的正确。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规范文本格式;

  2完善生产工艺流程及职业病危害点描述;

  3补充类比企业原始检测结果及健康监护等相关分析内容

  4补充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名称、数量、分布地点及技术要求;

  5、有针对性提出拟建项目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

  ()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但建设单位必须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所

                                     20159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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