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中山海关驻小榄办事处
地理位置:中山市小榄镇小榄港(小榄大道中49号)
联系人:孙宗林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中山海关驻小榄办事处重大装备集装箱检查系统(H986)MB1215DE(HS)集装货物/车辆检查设备建设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中山市小榄镇位于珠江三角洲这一全球最大的外贸商品加工区的中心地带,区位优势,得天独厚,经过十余年的悉心经营,业务已发展成为中山市北半部地区重要的物流集散中心。小榄港位于小榄镇东南方向,港区总面积185000平方米,岸线长度365米,港口货物吞吐能力为300万吨/年,集装箱吞吐能力为40万标准箱/年。
为加快港口货物的安检速度,减少人工安检工作量和劳动强度,中山海关驻小榄办事处新建同方威视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方威视)MB1215DE(HS)型集装箱检查系统,该检查系统主要由6/3MeV交替双能电子直线加速器及其相关配套设施组成。
2015年1月评价单位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受中山海关驻小榄办事处委托,依据国家的有关法律、法规、标准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进行评价。
三、现场职业卫生调查基本情况
(一)现场调查、采样及检测人员
姓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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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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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质证书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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杨小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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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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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F)122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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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 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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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员高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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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F)122000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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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 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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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主任技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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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F)122000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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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加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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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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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02(F)1310005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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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现场调查时间
2015年3月21日-3月23日,2015年9月7日。
(三)建设单位陪同人
孙宗林、王保争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X射线:加速器在正常运行的工况下,透射或散射的X射线;由于违规操作、设备失灵等原因,发生系统出束期间有人员误入、误留时受到的X射线直射。
电磁辐射:电子直线加速器上使用磁控管等放射微波的组件,在防护不当情况下,有可能因为泄漏对周围产生微波危害。
臭氧(O3)、氮氧化物(NOx)等有害气体:空气在射线的强辐射下,吸收能量并通过电离作用可能产生少量O3、NOx等有害气体。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1)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电离辐射(X射线)以及有毒有害化学物(臭氧)。
(2)建设项目设备密闭化、自动化程度较高,作业人员在现场接触有毒有害机会较少;具备职业病防护措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具备职业卫生管理体系和职业健康管理体系;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符合GBZ143-2015的要求,可以得到有效控制;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较好。
(3)在正常生产过程中,采取了本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所提对策措施和建议的情况下,本项目总体布局、职业病防护设施、个人职业病防护用品、职业卫生管理及职业健康监护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二)建议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以及《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07)中的有关要求,为使建设项目能长期、安全、稳定的生产,提出一系列较为有针对性的整改措施,另外提出持续改进措施如下。
(1)建议增加对个人防护用品管理。
(2)建议按照GB50187重新布置道路、卫生防护、绿化。并考虑公众的卫生防护要求,防止不知情情况下过分靠近建设项目。
(3)建议完善工作人员意外受照的应急措施。
(4)建议完善相应的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
(5)建议明确专项投资的用途。
(6)建议定期进行辐射事故应急演习。
(7)建议检查系统在正常运行中,运营单位应定期进行常规监测和安全检查,及时排除隐患,杜绝事故的发生。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报告对项目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健康危害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3、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正确。
(二)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
2、健全职业卫生管理体系;
3、进一步核实本项目劳动定员。
(三)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控评报告书通过审查,控评报告书按专家组意见修改后依程序上报。建设单位须按验收组意见及《控评报告书》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所提出的建议进行整改完善。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放射防护所
2016年10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