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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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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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40万只锂离子电池半成品项目
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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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国家级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LG产业园内

  联系人:唐红黎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

  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年产2640万只锂离子电池半成品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项目简介

  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是由跨国集团——韩国株式会社乐金化学和乐金化学(中国)投资有限公司(05年入股),于20037月投资兴建的大型生产型企业,位于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恒谊路17号。研究、开发、生产锂离子电池、TFT-LCD偏光板等新型平板显示器件。

  公司现已建有光学组件1工厂、光学组件2工厂、电池1工厂、电池2工厂、电池3工厂和电池4工厂。本项目是在电池4工厂内扩建一条锂离子电池半成品生产线。为确保项目的职业卫生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实现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的三同时原则,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受乐金化学(南京)信息电子材料有限公司委托对该项目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编制评价报告书。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铜尘、铝尘、镍、石墨粉尘、碳酸乙烯酯、碳酸二甲酯、碳酸丙烯酯、六氟磷酸锂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等。

  ()职业病危害因素浓()

  化学有害因素:Lamination岗位定点检测石墨粉尘(呼尘)浓度不符合GBZ2.1-2007《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的要求;经整改后该岗位定点检测石墨粉尘(呼尘)浓度符合GBZ2.1-2007的要求。其他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Packing岗位的噪声强度超过了《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规定的限值要求,噪声作业分级最高为Ⅰ级(轻度危害)。对此,企业已采取了佩戴防噪声耳塞的个人防护措施。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后,该岗位接触噪声声级能符合GBZ2.2-2007。工频电场强度符合GBZ2.2-2007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较重的建设项目

  正常生产情况下,在生产设备及其配套的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前提下,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铝尘、石墨粉尘)浓度和化学物质(铜尘、镍)浓度低于职业接触限值,能够符合GBZ2.1-2007的要求。受噪声设备分布及每班工作12h/d的影响,Packing岗位噪声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其他各岗位接触各化学危害因素的水平均符合GBZ2.1-2007,接触噪声、工频电场水平符合GBZ2.2-2007

  当前本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措施和职业卫生管理措施,能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

  1)完善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和检修制度,并切实监督执行。

  2)针对噪声超标岗位,企业应减少员工接触高噪声的时间,加强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佩戴个人防护用品的检查与监督。

  3)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合理设置,保证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与现场一致;

  2、职业病防护设施的设计和施工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3、职业病危害控制达到预期效果;

  4、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

  ()现场验收的整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的设置;

  2、加强劳动者职业病危害合同告知;

  3、规范配备冲淋洗眼器;

  4、加强职业卫生管理,保证制度落实到位。

  ()验收结论

  专家组原则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验收,但建设单位应根据上述整改意见及建议进行整改,整改后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所

                                     20169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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