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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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1-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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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

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公司4×660MW机组烟气脱硝技改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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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大唐科技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吕四港项目部

  地理位置:南通市启东市秦潭镇

  联系人:黄晔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公司4×660MW机组烟气脱硝技改项目。

  (二)项目简介

  江苏大唐国际吕四港发电有限责任公司现有4660MW燃煤发电机组,设计年发电量140亿kw·h,于20112月委托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评价项目正常试运行期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评价检测,并编制《江苏大唐吕四港电厂上大压小新建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职评)2011000420115月份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通过职业卫生行政主管部分的竣工验收。为确保完成江苏省十二五污染物减排任务,根据江苏省环境保护厅(苏环办[2011]33)《关于加强燃煤机组烟气脱硝设施建设和运行监督管理的通知》要求,吕四港电厂开始了对4660MW燃煤发电机组的脱硝工程开始进行可行性研究,并获得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的核准批复(苏经信电力[2012]265号)。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粉尘(矽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硫、氨、噪声、高温。

  ()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

  根据类比项目在各项防护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情况下的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预期本项目正常生产时工作场所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及接触水平。从类比项目检测结果来看,各检测岗位(检测点)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按照GBZ229.2-2010分级标准各岗位接触化学因素危害等级为0级,相对无害作业。辅控巡检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等效声级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根据GBZ229.4-2010分级标准,该岗位接触噪声危害等级为I级轻度危害。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项目属于火力发电项目中的一部分,且大量的使用高毒物质氨,因此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规定及项目实际情况,本项目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的项目。

  综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本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建议

  1.补充、完善应急救援补充措施,进一步完善氨泄漏、烟气泄漏突发事件导致的中毒事故现场处置的专项预案;设置的氨报警仪其报警值的设置应根据《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Z/T223- 2009进行正确设置;在使用或者接触到氨的场所显著位置安装洗眼、冲淋设施;

  2.完善防噪声措施,建议本项目采取比类比项目更严格的防噪声措施,最好使用隔音罩,将引风机密闭并起到隔音降噪的效果。

  3.完善职业卫生专项投资,为保证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能够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运行的“三同时”要求,在项目总投资中应明确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的费用。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预评价报告编制的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4、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的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利旧设施及满足程度分析;

  2、完善防噪声、防工频电场、防高温措施符合性、合理性分析评价;

  3、完善应急救援措施合理性、符合性、分析、评价。

   ()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但建设单位必须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所

                                     201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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