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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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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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新浦化学仓储(泰兴)有限公司40万立方米轻烃仓储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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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新浦化学仓储(泰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江苏省泰兴经济开发区沿江路西侧、通江河南侧

  联系人:唐仁祝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

  新浦化学仓储(泰兴)有限公司40万立方米轻烃仓储项目。

  ()项目简介

  新浦化学位于泰兴经济开发区,处于长三角东端,自成立以来,经过十余年的建设和发展,现已成为具有一定经济规模,又有自己发展特色的综合性基础化工企业。

  新浦化学具有优越的地理位置,所在地区是烯烃的主要消费市场,而园区无相应的烯烃装置。仅新浦化学,就已建有50万吨/年的乙烯法氯乙烯装置以及32万吨/年的苯乙烯装置,需烯烃约33万吨/年。周围企业有生产环氧乙烷、丙烯酸、苯乙烯等装置,需烯烃约73万吨/年。有些企业还计划继续扩产。

  新浦化学为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增加利润增长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周边情况等,拟由其全资子公司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新建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新浦烯烃租用新浦仓储公司的仓储设施如原料乙烷罐、丙烷罐,产品如乙烯罐、丙烯罐、C4罐、汽油罐等进行储存及运输。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甲烷、乙烷、丙烷、乙烯、丙烯、溶剂汽油、苯、甲苯、二甲苯、硫化氢、烯烃、烷烃类物质等。

  物理因素噪声,低温等。

  ()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

  化学有害因素: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各岗位接触噪声强度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

  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建议

  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确保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预评价报告编制的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4、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的正确。

  ()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

  2、细化拟建项目应急救援补充措施;

  3、对施工过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进行完善;

   ()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所

                                     201612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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