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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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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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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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名称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南京市六合区玉带镇,即南京化学工业园区玉带片区西南地段的Y08-1-2地块,毗邻园区西坝港区。

  联系人:吴铁军,手机13913992393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项目名称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

  项目简介:为适应地方经济发展需要,满足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企业生产用汽需求,提高能效,改善环境,201310月江苏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同意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能热电公司)在南京市六合区玉带镇建设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

  本项目总投资16.7亿元人民币,由华能国际电力有限公司和南京化学工业园公用事业有限责任公司按80%20%的比例出资,新建3480t/h高温高压燃煤锅炉和250MW抽背式汽轮发电机组及相应辅助设施。

  本项目建设期24个月。12号机组分别于20164月和12月进入生产试运行阶段。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对本项目生产试运行期间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并编制《华能南京热电有限公司南京化工园玉带片区燃煤热电联产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

  三、现场调查、采样、检测的专业技术人员名单、时间、建设单位陪同人

  (1)现场调查20161020由评价机构职业卫生技术人员张晓玲、徐艳琼组成调查组对本项目建设概况、生产工艺、生产设备、生产原料、职业病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应急救援设施配备、个体防护用品配备、生产车间及生产运行情况、职业卫生管理、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设置、岗位设置与劳动定员、职业病危害因素及其分布情况、建筑卫生学、辅助用室、职业健康监护情况等开展职业卫生现场调查。

  (2)采样与检测人员与时间:

  采样人员:张晓玲、王建锋、于政民等职业卫生技术人员。

  采样时间20161027-29日和2017510-12

  (3)建设单位陪同人吴铁军

  四、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正常生产情况下,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

  粉尘:煤尘、煤灰尘、石灰石粉尘、石膏粉尘;

  化学物质: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二氧化碳、次氯酸钠、六氟化硫等化学物质;

  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

  (2)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

  检测的工作场所空气中石灰石粉尘浓度、石膏粉尘浓度、煤灰尘浓度检测结果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煤尘中和煤灰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分别为<1.0%8.2%。在采取粉尘综合治理措施后,检测的入炉煤采样装置排放口、C02皮带头和C05皮带头工作场所空气中煤尘浓度均低于职业接触限值,符合GBZ2.1-2007的要求。工作场所空气中硫酸、盐酸、氢氧化钠、氨、一氧化碳、二氧化氮、二氧化硫浓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

  卸煤(C01-02皮带)、原煤仓间转运站(C05皮带)、锅炉、汽机、化学水处理、脱硫除灰巡检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均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噪声属轻度和中度危害作业。输煤线值班室、集控室噪声声级均符合GBZ1-2010的要求。工作场所工频电场强度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五、评价结论与建议:

  (1)评价结论:

  职业病危害风险类别在对本项目全面分析评价的基础上,认为粉尘、噪声是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关键控制点。按照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本项目属火力发电(燃煤发电)行业,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职业病防护设施评价定期维护输煤线喷雾抑尘设施,入炉煤采样装置排放口安装抑尘帘,定期对通风橱进行维护,提高工作场所照明设施照度。综合分析认为,本项目采取的防尘毒、降噪减振、防暑降温、工频电场等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可行,配备的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设施合理可行,符合GBZ1-2010和职业病防治法规要求。

  职业卫生管理评价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并1名职业卫生管理专职人员;制定职业病防治规划和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制定职业病危害应急救援预案,并组织员工进行应急救援演练;提供符合职业卫生要求的个体防护用品;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档案;组织员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符合职业病防治法、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以及GBZ1-2010等要求。

  综上所述,本项目针对职业病危害因素采取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措施合理可行有效,执行了我国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的要求。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本项目正式投产后,应重视职业病防治工作,定期维护职业病防护设施,落实本项目控制效果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防护补充措施和建议,能够控制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水平符合国家和地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

  (2)建议

  职业卫生管理华能热电公司应对外委公司外包工职业健康检查进行监督管理,督促外包工上岗前到有资质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体检,合格者方可从事相关作业。按专家建议补充六氟化硫泄漏应急处置与应急救援预案。完善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告知卡,及时维修化学水处理间喷漆洗眼器,对粉尘浓度超标的作业点防尘设施进行整改完善,对化学水处理间酸碱来料卸料进行全过程监督检查,防止泄漏事故发生。

  职业病防护设施应对水分析室、油分析室通风橱进行整改,确保通风橱罩口风速达到GBZ/T194-2007要求的控制风速。提高集控室、化学水处理间次氯酸钠贮存罐、超滤反洗2#加盐酸计量泵等照明设施照度,使工作场所照度符合DL/T5390-2007的要求。应定期维护与保养输煤线喷雾抑尘设施,入炉煤采样装置排放口、磨煤机石子煤排放口均应加装防尘装置,确保作业点粉尘浓度符合GBZ2.1-2007的要求。

  六、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总体意见: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法规要求;控制效果评价报告编制符合法规要求;调查与评价的重点内容较合面、客观、准确;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评价结论准确、正确。

  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完善作业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超标原因分析;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性与有效性分析与评价;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分析与评价;专家个人意见。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1710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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