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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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1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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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稿:

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钢连铸坯质量提升技术改造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信息公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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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炼钢厂内

  联系人:蒋桂林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特钢连铸坯质量提升技术改造。

  (二)项目简介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地处南京市长江北岸江北新区,年产钢1000万吨,2016年被定位为城市钢厂。南钢现有大高炉5座,其中2000m3高炉2座,2550m3高炉1座,1800m3高炉2座,年平均铁水产量为888万吨,日平均铁水产量为2.53万的吨。矿比系数按1.65t/tFe计,每天的矿石消耗量为4.2万吨 ,年矿石消耗量为1470万吨。

  南京钢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南钢)第二炼钢厂现有三座100T转炉,三座LF炉,一座RH炉,配有三台连铸机(一台5机 5流大方坯、两台7机7流小方坯)。转炉产能大于连铸机产能,目前连铸机作业率达到94%以上,作业率过高,因而造成三台连铸机欠修严重,设备不能及时的得到维护保养,设备状况恶化的情况不断加重。

  为解决以上问题,同时满足高端产品对坯料需求,充分发挥炼钢产能,进而提升特殊钢产品竞争力,拟在第二炼钢厂进行特钢连铸坯质量提升技术改造项目。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粉尘、一氧化碳、氮氧化物、二氧化锰、二氧化硫、氟化物。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

  (二)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

  化学有害因素: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各岗位接触噪声、高温强度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建议

  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确保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预评价报告编制的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4、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的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个人防护用品的分析评价;

  2、完善应急救援设施的分析评价;

  3、完善职业卫生管理的分析评价

  (三)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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