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
联系人:齐玉昆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江苏虹港石化有限公司240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扩建项目。
(二)项目简介
连云港石化产业基地位于江苏省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国务院批准设立的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内,是经国务院审议通过的《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确定的国家七大石化产业基地之一。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连云港石化产业规划区规划编制和一期工程前期工作的复函》及《江苏省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提出的“加快建设连云港石化基地”、“促进沿江石化产业有序转移”、“金陵石化炼油产能转移与连云港石化基地炼化项目建设联动”等要求,国家东中西区域合作示范区管理委员会组织编制了《规划》,同步开展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工作。
PTA(精对苯二甲酸)作为石化和纺织产业的中间产品,向上承接 PX(对二甲苯), 向下对接聚酯产业。盛虹石化集团一期已建成的 150 万吨 PTA 项目无法满足现有聚酯产业需求,更无法满足石化和聚酯产业的近远期规划要求。为响应国家节能减排的政策, 满足市场需求,加快产业升级,实现多元化和差别化的经营策略,构建产业链集约化发展模式,提升企业竞争力,盛虹石化集团拟在连云港市徐圩新区建设 240 万吨/年 PTA二期项目。
虹港石化 240 万吨/年精对苯二甲酸(PTA)扩建项目的建设符合盛虹集团“链态融合”的发展战略,是将集团公司打造成炼油、化工、纺织三位一体产业链式发展的重要中间环节,在消化上游炼化一体化部分产能的同时,利用园区管廊系统降低原料的运输成本,产品主要供应集团内下游聚酯纺织企业,其余部分满足国内市场需求,这样可以充分的降低了企业生产成本,提高了企业核心竞争力。同时该项目还充分符合国家和江苏省以及地方的“十三五”石化发展规划及化工行业转型发展战略。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溴甲烷、对二甲苯、乙酸甲酯、溴化氢、乙酸、对苯二甲酸、4-羧基苯甲醛、氢氧化钠、盐酸、硫酸及二氧化硫、一氧化碳、钴及其氧化物、钯碳催化剂焚烧催化剂(铂/钯型催化剂)。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离辐射等
(二)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
化学有害因素: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各岗位接触噪声、高温、工频电场、电离辐射强度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建议
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确保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预评价报告编制的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4、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的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细化工艺,明确操作方式,完善应急设施和防护设施的分析和评价;
2、完善利旧项目符合性分析评价;
3、完善通风设施的分析评价。
(三)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