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 IPV6

2019-12-30

发稿:

审稿:

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字体 :
分享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用人单位: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江苏省南京市雨花台区中华门外新建

  联系人:荀厚勤

  报告名称: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是上海宝钢集团控股的子公司,该公司始建于1969年4月。2000年11月经国家批准,梅山公司将近30亿的“债权”转换成“股权”,其内部按现代企业制度和法人治理结构的要求进行了资产重组、主辅剥离,由梅山公司、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国家开发银行、东方资产管理公司、南京市投资公司、南京钢铁公司6家股东共同发起组建了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受用人单位委托,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国家安全监管总局令第47号)、《工作场所空气中有害物质监测的采样规范》GBZ 159-2004等国家法律法规标准,以及双方签定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合同,对用人单位2017~2019年度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结果、职业病防护设施/措施及其效果、2017~2019年度职业健康监护等综合分析与评价,并根据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发布的AQ/T4270-2015《用人单位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技术导则》的要求,编制《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二、现场调查与检测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赵亮亮、王欢

  现场调查时间:2019年3月

  用人单位陪同人:荀厚勤

  采样、检测人员:赵亮亮、王欢、于政民等

  采样、检测时间:高毒月度检测、全厂年度检测

  用人单位陪同人:荀厚勤

  三、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1,用人单位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能环部:能环部正常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包括聚丙乙酰胺粉尘、混合尘)、化学毒物(聚合氯化铝、氢氧化纳、硫酸、硝酸、盐酸、一氧化碳、氧化钙(生石灰)、氧化锌、六氟化硫等)、噪声、高温等。

  热电厂:热电厂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毒物:氨、盐酸、氢氧化纳、一氧化碳、硫酸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振动等。

  技术中心:技术中心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煤尘、其他粉尘(混合尘、金属尘)等;生产性毒物:硫酸、硝酸、盐酸、高氯酸、碘化铵、氰化物、硼氰铵、过氧化氢、氨、四氯化碳、三乙醇胺、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焦炉逸散物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高频、X射线。

  炼铁厂:

  烧结分厂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主要有煤尘、生石灰粉尘、铁矿石粉尘、石灰石粉尘、内返矿粉尘、焦炭尘以及混合尘等;生产性毒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氨、硫酸、硝酸银、氢氧化钠以及重油、润滑油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磁辐射(工频电场)、振动等。

  炼焦分厂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主要有煤尘、焦炭尘和其他生产性粉尘等;生产性毒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氨、焦炉逸散物以及煤焦油、冷却油、润滑油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等。

  高炉分厂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主要有煤尘、焦炭尘和其他生产性粉尘等;生产性毒物:主要有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硫化氢、氟化氢等;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热辐射、振动等。

  煤精分厂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毒物:一氧化碳、硫化氢、二氧化碳、非甲烷总烃(烷烃、多环芳烃、芳香烃)、氰化氢、氨、焦炉逸散物、苯、萘、硫酸、三氧化硫、硫铵、二氧化硫、氢氧化钾、碳酸钾、碳酸氢钾、硫氰化钾、氢氧化钠、氮、二氧化氮等;物理因素:高温、噪声。

  炼钢厂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其他粉尘;生产性毒物:一氧化碳、二氧化硫、硫化氢;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电磁辐射(工频电场)、振动等。

  热轧厂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氧化铁皮粉尘、其他粉尘;生产性毒物:非甲烷总烃、一氧化碳、二氧化氮;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X射线。

  冷轧厂正常生产过程所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生产性粉尘:氧化铁粉尘、其他粉尘;生产性毒物:盐酸、氧化锌烟、重铬酸盐、三氧化铬、氢氧化钠、二氧化氮、硝酸、硫酸、一氧化碳;物理因素:噪声、工频电场、高温、X射线。

  2,检测结果

  能环部: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供水单元一热轧中心泵房、一炼钢中心泵房,动力单元铁前动力、铁后动力、空压站(三空压、五空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热电厂: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发配电作业区高压发配电系统巡检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动力作业区汽机巡检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

  技术中心:烧结杯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不符合GBZ2.1-2007标准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均符合GBZ2.1-2007标准的要求。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工频电场强度均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在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各仪器周围及操作位辐射水平均符合GBZ115-2002的要求。

  炼铁厂:烧结分厂烧结系统巡检岗位,炼焦分厂煤系统巡检岗位、焦系统巡检岗位,高炉分厂4/5#高炉制喷岗位、2/4/5#高炉上煤一般操作岗位、供煤作业巡检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不符合GBZ2.1-2007标准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均符合GBZ2.1-2007标准的要求。高炉分厂2#高炉热风炉岗位、TRT作业岗位,4#高炉上料岗位、热风炉岗位、看水岗位、TRT作业岗位,5#高炉上料岗位、看水岗位、TRT作业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一氧化碳浓度不符合GBZ2.1-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毒物浓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高炉分厂2#高炉热风炉岗位、制喷岗位,4#高炉槽下岗位,5#高炉槽下岗位,4/5#高炉制喷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的要求。烧结分厂3#、4#、5#烧结看火岗位,炼焦分厂炉修作业岗位,高炉分厂2#高炉看水岗位、炉前操作岗位、外协修补岗位,4#高炉热风炉岗位、看水岗位、炉前操作岗位、外协修补岗位,5#高炉看水岗位、炉前操作岗位、外协修补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均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炼钢厂: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毒物浓度均符合GBZ2.1-2007标准的要求。一炼钢转炉分厂铁包冷修岗位和一炼钢连铸分厂手清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一炼钢转炉分厂的精炼工RH炉测温取样岗位,一炼钢连铸分厂的大包浇钢岗位、中包浇钢岗位,二炼钢转炉分厂的炉前工岗位的OG巡检、精炼工LF炉测温取样岗位、LF炉钢包运行指车岗位、精炼工吹氩站测温取样岗位、精炼工RH炉测温取样岗位、钢包翻渣岗位、RH炉热修岗位、渣处理(淬化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

  热轧厂: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毒物浓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1780轧线轧钢岗位1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1422轧线的成品加工岗位、质量检测岗位,1780轧线的板坯收发岗位、仪表点检岗位、设备点检岗位,精整车间的成品工岗位,生产技术室的质量检查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不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在仪器常用正常工作工况下,各检测点接触X射线剂量率均符合限值要求。

  冷轧厂: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毒物浓度均符合GBZ2.1-2007的要求。轧钢车间酸轧轧机主控操作岗位、酸洗圆盘剪操作岗位,镀锌车间气刀调整操作岗位,精整车间横切操作岗位,设备室镀锡机电点检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强度均符合GBZ2.2-2007的要求。轧钢车间机旁操作岗位、轧机主控操作岗位,镀锌车间气刀调整操作岗位,镀锡车间连续退火操作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其余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高温均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在仪器正常工作状态下,X射线断面仪周围及操作位辐射水平符合GBZ115-2002的要求,X射线测厚仪只能在特定的放射工作场所使用,并按控制区、监督区分区管理。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规定,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属于黑色金属冶炼和压延加工业,属于职业病危害严重项目。

  建议:1,针对粉尘超标场所,企业除应考虑对陈旧设备进行更新替换或维修维护以减少粉尘的逸散外,对粉尘较大尤其是检测超标作业区的地面、楼面等场所地面应切实加强地面积尘的清扫,采用水冲洗,防止二次扬尘。进入上述粉尘暴露场所的操作工人(包括点检人员)作业时应正确佩戴标准防尘口罩。2,针对毒物超标场所,企业应确保生产装置各种阀门和输送管道的连接要保持完好状态,易损设备和易损连接设备等要经常注意检修维护,防止生产设备的跑、冒、滴、漏。员工进入现场均应佩戴个体报警仪。巡检人员经过毒物浓度较高作业区时,应快速通过,避免不必要的停留。作业人员现场作业时,必要时应佩戴自持式呼吸器或外给式呼吸器。操作人员应经过使用方法的严格培训。3,针对噪声超标现象,企业不仅要从源头控制噪声,而且也要为现场作业工人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耳塞,并指导、监督员工正确佩戴。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合理设计劳动作息,尽量减少工人高噪声区域的停留时间。4,高温作业岗位或地点存在高温及高温蒸汽,工人在巡检和检修过程中,应注意加强高温防护,特别是在夏季高温季节,注意防暑降温,防止高温烫伤。在满足生产需求的情况下,合理设计劳动作息,尽量避免工人在高温天气的最高温时段在高温场所进行作业。此外,其他的防暑降温措施亦应积极使用以预防高温危害。5,企业应进一步完善现场职业病危害因素警示标识及说明的设置。6,建立定期发放个人防护用品回收登记制度。根据不同操作岗位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情况,进一步细化个人防护用品的发放(包括品种、数量、发放周期等)。加强应急事故下呼吸器等防护用品的配置和管理。7,生产设备检修期间往往是事故高发时段,必须认真制订各种有毒物料泄漏的应急救援预案。需要检修工人进入存在有毒物料的密闭、狭窄空间(如塔、罐等)作业的,检修工人必须佩戴正压自供式个体呼吸保护器,外面必须留人监护。事故污染地面的有毒物料必须按操作规范及时进行清除。8,认真制定事故高发区域及高发时段的应急求援预案,并切实检查监督落实,定期举行应急救援演练。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应当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和停止使用。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现状评价报告建议:1,细化应急救援设施的调查;2,细化呼吸防护用品的调查评价;3,补充可能导致应急职业损伤的调查分析;4,补充原辅材料。

  作业场所建议:1,完善现场警示标识的设置;2,加强现场地漏现象的管理;3,健全职业卫生档案;4,加强职业病防护设施的维护管理。

  专家组同意该《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上海梅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按专家意见修改,存档备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