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 IPV6

2020-06-07

发稿:

审稿:

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字体 :
分享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厂区内。其位于南通市崇川经济开发区,厂址是钟秀中路109号。工厂北距江海大道约500米,东临通京大道。

  联系人:费晓东

  报告名称: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

  工程名称: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

  建设单位: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建设性质:扩建

  项目概算:91496万元

  建设规模:本项目各产品生产规模见表。

序号

产品名称

生产规模(t/a

全年生产天数

1

醋片

20000(水分1%

350

2

配套中间品醋酐

36000(含量85%

350

  二、现场调查与检测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王建锋、倪金玲、徐艳琼、杨杰

  现场调查时间:2020年6月

  建设单位陪同人:费晓东

  采样、检测人员:石晓洋、张晶晶、王建锋、信义亮

  采样、检测时间:2020年7月28—30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费晓东,生产车间班组长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毒物检测:醋片工序:室外操作岗位醋酸、醋酐、二氯甲烷和硫酸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辅助工程(醋酐制备):室外操作岗位醋酐、醋酸和甲醇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短时间接触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公用工程:室外操作岗位盐酸和氢氧化钠的最大接触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粉尘:醋片生产:木浆粉碎、醋片装箱、醋片装卸和室外操作岗位其他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均符合GBZ2.1-2019《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要求。

  噪声:醋片室外操作岗位、木浆粉碎岗位、醋片装卸岗位、醋片装箱岗位和醋酐制备室外操作岗位接触噪声声级强度均符合GBZ2.2-2007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本项目为人造纤维(纤维素纤维)制造(行业代码:D2812),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在《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列入“二、制造业-(十五)、化学纤维制造业-1纤维素纤维原料及纤维制造”,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毒物为:

  醋片生产工程:醋酸、醋酐、硫酸、二氯甲烷、醋酸镁、生产性粉尘(木浆粕尘、醋片粉尘)、噪声、高温。

  辅助工程:醋酸、醋酐、甲醇、磷酸氢二铵、一氧化碳、二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乙烯酮、噪声、高温。

  公用工程:氢氧化钠、盐酸及氯化氢、非氧化性除菌剂、阻垢剂、噪声、高温。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1.1持续改进性建议

  (1)不断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完善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改进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工作程序和操作规程,并加强体系运行内部审查工作,确保职业卫生管理体系有效实施和保持。

  (2)完善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

  (3)持续加强对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个体防护用品佩戴的检查与监督。

  1.2预防性告知

  (1)开展劳动者上岗前职业卫生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职业卫生培训。告知劳动者上岗操作时可能接触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掌握正确使用卫生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发生事故时的应急救援措施和职业中毒现场自救、互救的抢救方法,开展群防群治,增加职工的自我保护意识。

  (2)企业应严格执行职业健康监护制度,对新入职员工进行岗前体检,并组织职工进行在岗期间的职业病体检、离岗时的职业健康检查;加强日常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定期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运行情况及个体防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企业应按照职业健康体检结果建议,进行复检及相关检查、调岗和治疗,完善本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及相关职业卫生档案的内容。

  (3)根据《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的规定,南纤公司应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定期进行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每三年进行一次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检测、评价结果存入公司职业卫生档案,并向劳动者公布。发现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不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和卫生要求时,应当立即采取相应治理措施以达到国家职业卫生限值标准。

  (4)对职业病防护设备,应建立防护设施的管理和日常使用的规章制度,进行经常性的保养、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不得擅自拆除或者停止使用。进入密闭空间作业应事先通风并设置监护措施及监护人员,应特别注意防护设施的维护、保养以及检修时的职业安全卫生防护。

  专家组同意该《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按专家意见修改,存档备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