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江苏省南通市钟秀中路109号
联系人:费晓东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增资扩建(六期)工程变更专项。
(二)项目简介
南通醋酸纤维有限公司(简称:南纤)成立于1987年3月,是中国烟草总公司(简称:中烟)与塞拉尼斯远东有限公司(简称:塞纤)合资经营的现代化企业。投资比例中方为69.32%,美方为30.68%。南纤现占地79.35公顷,在职员工829人,主要生产烟用醋酸纤维丝束(简称:醋纤丝束或丝束)及其原料二醋酸纤维素片(简称:醋片)。
本次变更内容为拟在六期醋片装置增建一套垂直单元,作为全公司垂直单元的备用单元(醋片产能5000吨/年)。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化学有害因素:木浆粕粉尘、醋酸、醋酐、硫酸、二氯甲烷、盐酸、氢氧化钠、乙烯酮、磷酸氢二铵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等。
(二)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
化学有害因素:各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国家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物理因素:各岗位接触噪声强度基本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各岗位接触高温强度基本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本项目属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该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补充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该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建议
在本项目初步设计阶段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并组织有关职业卫生专家,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进行评审,确保本预评价报告提出的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国家法律法规相关要求;
2、预评价报告编制的符合职业卫生标准规范要求;
3、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分析与评价较全面、客观、准确;
4、职业病防护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的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细化有毒气体报警仪设置等应急救援设施的设置;
2、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符合性评价;
(三)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审查,建设单位应按照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的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