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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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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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特种航煤储运流程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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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
  地理位置:江苏省南京市栖霞区甘家巷
  联系人:张桂琴
  报告名称: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特种航煤储运流程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本项目不改变军用航煤或民用航煤出厂量及出厂方式,仅对军用航煤出厂设施进行改造完善,改造完善军用航煤铁路装车设施、码头装船设施,包括装车装船泵、计量设施、定量设施、过滤设施、油气回收、尾油收集等。
  二、现场调查与检测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徐艳琼,吴培红
  现场调查时间:2023年1月31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张桂琴,庄小刚
  采样、检测人员:张翠翠,吴培红
  采样、检测时间:2023年2月22日-24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张桂琴,庄小刚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职业病危害因素:航空煤油,噪声。
  检测结果: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的要求;各检测岗位接触工作场所噪声声级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各检测岗位控制室照度符合GB 50034-2013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结论:本项目为特种航煤储运流程改造,建设单位行业分类属于《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中“(七)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装卸搬运和仓储业-装卸搬运,行业编码:G5910)”,生产过程中主要产生航空煤油、噪声、高温等职业病危害因素。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21年版)》,本项目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一般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采取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及开展的职业卫生管理工作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 1-2010)、《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监督管理办法》(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令第90号,2017)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已具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条件。
  建议:完善生产设备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和个人使用的职业病防护用品进行经常性的维护、检修,定期检测其性能和效果,确保其处于正常状态,加强职业危害岗位员工佩戴个体防护用品的检查与监督。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金陵分公司特种航煤储运流程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报告》评审为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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