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 IPV6

2024-08-19

发稿:

审稿:

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外供工业蒸汽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字体 :
分享到 :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山东核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山东省烟台市海阳市核电装备产业园区邵家庄村南

  联系人:姚勇

  报告名称: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外供工业蒸汽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

  项目简介:对山东核电有限公司一期1、2号机组进行抽汽供热改造,供热基于核岛热功率不提升、常规岛汽轮发电机组本体不改造的前提下,充分发挥机组潜力,对外供应一定规模、符合用户需求的工业蒸汽。供热能力约为 130±30t/h(实际用汽量波动值为 30t/h),入口蒸汽参数,压力:不低于0.8MPa.a、温度:不低于230℃。

  二、项目组成员

  项目负责人:徐艳琼

  评价组成员:徐艳琼、赵亮亮、王欢

  三、拟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

  拟建设项目工作场所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为:噪声、高温、盐酸、氨

  建筑施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电离辐射、物理因素(噪声、高温、振动)、粉尘(矽尘、水泥尘、电焊烟尘、木粉尘等)、化学毒物(苯、甲苯、二甲苯、甲醛、臭氧、一氧化碳、氮氧化物、锰及其化合物)等。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国民经济行业分类》,本项目属于“热力生产和供应(行业代码:D-4430)”,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的通知》(国卫办职健发〔2021〕5号)中列入“四、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一)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3.1-热力生产和供应(燃煤、核能)”,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严重的建设项目”

  通过工程分析,本项目在采取了可行性研究报告和本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的前提下,符合或基本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等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则本项目施工过程及建成后各主要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浓度(强度)范围和接触水平能够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要求,从职业卫生角度来看,该项目是可行的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外供工业蒸汽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山东核电有限公司海阳核电厂一期工程外供工业蒸汽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存档备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