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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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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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国能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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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国能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南京市江北新区浦东路10号

  联系人:刘迅

  报告名称:国能南京煤炭质量监督检验有限公司职业病危害现状评价报告书

  项目简介:包括实验室及制样室。

  二、现场调查与检测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吴培红、张翠翠

  现场调查时间:2023年10月19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刘迅

  采样、检测人员:吴培红 刘啸文 许潇丹

  采样、检测时间:2023年10月20日

  建设单位陪同人:刘迅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用人单位正常生产过程中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包括煤尘、硫化氢、一氧化碳、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噪声。检测结果表明各岗位接触工作场所空气中粉尘、化学物质浓度均符合GBZ 2.1-2019的要求;工作场所物理因素均符合GBZ 2.2-2007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根据本次现状评价分项结论,用人单位除职业健康监护、职业病防护设施、应急救援设施、职业卫生警示标识、识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及告知还需进一步完善外,其余总体布局、设备布局、建筑卫生学、辅助卫生用室、职业卫生管理制度、职业卫生培训等均符合职业病防治要求,综合评价,用人单位在落实本报告建议前提下职业病危害风险可控。

  建议:(1)及时更换制样室照明灯具,改善工作环境。(2)补充建立职业病危害事故处置与报告制度以及岗位职业卫生操作规程。(3)制样室制样操作台侧排风除尘系统加强维护管理,及时清理除尘管道或粉尘收集器,保证罩口控制风速符合规范要求(4)根据应急预案要求,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并做好相关图文记录;建议第三实验室成分分析室设置洗眼设施,可为便携式,每周至少维护点检一次;应急药箱物资应定期点检,留存检查记录。(5)建议用人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及时参与相关培训,完成必要的学时要求。建议按照学时要求开展各岗位人员的职业卫生培训,保存培训过程资料。(6)建议按照《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警示标识》GBZ 158-2003规范补充实验室警示标识。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风险一般的项目,且用人单位以实验检测为主,不涉及生产,经用人单位与评价单位协商,未开展专家组评审,项目相关资料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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