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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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0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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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关于江苏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报名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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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省职业病诊断和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行为,提升服务水平,受省卫生计生委委托,我中心将举办2017年全省职业卫生服务机构(包括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简称“服务机构”)专业人员系列培训班,现将培训报名事项通知如下:

  一、培训班种类及专业划分

  服务机构专业人员培训分为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和实验室人员培训班二类;二类培训班分别再分为首次资格培训(简称初训班)和已经取得资格人员的复培训(简称复训班)。

  为了利于集中培训授课和考试,同时考虑兼顾职业病诊断机构和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的业务工作需求,职业病诊断医师分为以下六个专业:

  专业1: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专业2:含职业性皮肤病、职业性化学中毒、职业性肿瘤、其他职业病;专业3:职业性放射性疾病;专业4:含职业性眼病、职业性耳鼻喉口腔疾病、物理因素所致职业病;专业5:职业性传染病;专业6:职业卫生现场。

  其中职业性传染病专业今年暂不组织培训和考试。

  二、培训对象

  1.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具备中级职称以上的执业医师或已经取得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者,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2.实验室人员培训班:为服务机构实验室人员,包括临床检验毒物检验专业技术人员,年龄不得超过65周岁。

  三、报名方式

  1.服务机构统一组织报名,由单位报名负责人填写报名回执(见附件1、2)。

  (1)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 初次参训者,1人可在六个专业中选报1-3个专业,同时提交本人毕业证书、中级以上(含)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和任职聘任书(均为扫描件);已经取得诊断医师资质的复训者,按照原专业填写,同时提交本人职业病诊断医师资格证书和最近一次的培训合格证(均为扫描件)。

  (2)实验室人员培训班:初次参训者,提交本人毕业证书和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证书(均为扫描件);曾参加过培训者,提交最近一次的培训合格证(扫描件)。

  2.单位报名负责人将报名回执电子版(word文档)及相关扫描件一并发至jscdczf@jscdc.cn,收到“自动回复”即可,无需邮寄纸质版回执。本预报名通知及报名回执可在江苏省疾控中心网站http://www.jscdc.cn/bdjk/tzgg/“通知公告”中下载。

  3.报名截止日期2017年5月31日,逾期不再受理。我们将根据收到报名回执的人数安排培训班次。举办培训班的时间、地点、人员名单等具体内容将另发正式通知。

  四、相关事项

  1.参加初训者在培训班结束时集中进行专业资格理论考试(闭卷),其中参加“职业性尘肺病及其他呼吸系统疾病”专业者,需加考X胸片读片。初次培训和资格考试的要求详见“初训及考试大纲(见附件3)。复训者培训结束参加培训理论考试。

  2.联系人:江苏省疾控中心职业病防治所谢丽庄、白莹,电话:025-85393221、025-85393209。

  附件:1.职业病诊断医师培训班报名回执(excel格式)

        2.服务机构实验室人员培训班报名回执(excel格式)

        3.初训及考试大纲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预防医学会

                                        2017年5月10日

附件1.职业病诊断医师报名表(初训、复训).xls
附件2.服务机构实验室人员报名表(初训、复训).xls
附件3.初训及考试大纲.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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