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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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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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中心

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中心关于2020年度实验室盲样考核情况的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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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

  根据省卫生健康委职业健康处工作安排,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中心于202011月组织开展了2020年度实验室盲样考核工作,现将参加本次盲样考核的87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结果情况通报如下:

  一、盲样制备和参加实验室情况

  综合考虑化学毒物检测方法类别、以往实验室盲样考核情况,本次盲样考核选择活性炭管中三氯乙烯、硅胶管中甲醇、滤膜中镉、吸收液中二氧化硫定量检测。盲样制备工作委托中国疾控中心职业卫生与中毒控制所完成。为使考核结果真实反映各机构实验室检测能力,盲样分发过程中加入了不同形式的干扰样品。

  本次盲样考核共有87家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参加,其中甲级6家,乙级59家,丙级22家。65家甲、乙级机构中,3家乙级机构参加了部分考核项目,其余62家参加了全部考核项目。22家丙级机构中,7家参加了全部考核项目。

  二、项目结果统计与评定

  各项目向每个参加实验室发放2个样品,一个盲样,一个为干扰样。盲样结果按照《能力验证结果的统计处理和能力评价指南》(CNAS-GL002:2018)要求,采用稳健统计对盲样结果进行统计处理、计算各项结果的Z比分数。结果判定规则为:

  |Z|1,判定为优秀;

  1|Z|2,判定为合格;

  2|Z|3,判定为基本合格;

  |Z|3,判定为不合格。

  三、考核结果综合评定

  各项目根据判定结果分别计分,优秀计25分,合格计20分,基本合格计15分,不合格或未参加不计分,单项计分相加计得机构总分。甲、乙级机构根据总分情况进行综合评定,综合评定规则为:

  总分=100分,评定为“优秀”;

  80≤总分<100分,评定为“合格”;

  60≤总分<80分,评定为“基本合格”;

  总分<60分,评定为“不合格”。

  丙级机构可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参加考核项目,本次不作综合评定,仅公布总分排名。

  四、单项判定情况与机构综合评定情况

  各项目参加机构数、判定情况及不合格率见表1

  1 单项判定情况汇总表  

项目

三氯乙烯

甲醇

二硫化硫

参加机构

72

82

81

77

优秀

51

43

48

47

合格

15

29

13

12

基本合格

2

2

12

9

不合格

4

8

8

9

不合格率(%

5.6

9.8

9.9

11.7

  65家甲、乙级机构中,综合评定为“优秀”的11家,占16.9%;综合评定为“合格”的33家,占50.8%;综合评定为“基本合格”的18家,占27.7%;综合评定为“不合格”的3家,占4.6%,具体见附件1

  22家丙级机构中,2家获满分,60分以上的机构9家,具体见附件2

  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质量控制中心

  20201229

附件1 2020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盲样考核结果汇总(甲、乙级).pdf
附件2 2020江苏省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盲样考核结果汇总(丙级).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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