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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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会(离退休干部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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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工会工作坚持中心党委的领导,根据工会的特点,依据《工会法》和工会《章程》,突出“四项”职能作用,积极主动、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反映职工群众的愿望和要求,发挥党与群众之间的桥梁和纽带作用。

  2、依法维护职工利益,首先要维护职工的政治地位,民主权利,做好职代会工作机构的相关工作;维护职工的经济利益和物质利益;提高职工素质,培养“四有”职工队伍;全力维护单位内部的团结和稳定。

  3、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贯彻落实上级工会的工作方针;做好组织保证工作,根据中心的实际情况,形成有效机制和制度,不断探索、开拓工会工作新局面。

  4、积极创造条件,开展有利职工身心健康的文化、体育活动;做到“有声有色、红红火火”。

  5、加强协作和督促,与有关方面办好职工集体福利事业,职工生活困难补助、慰问病号、参与调解劳动争议等方面的工作。

  6、推进民主制度建设,强化职代会职能作用,探索事业单位民主管理的有效形式;加强工会小组工作,接收新会员,进行工会基本知识教育,突出教育职能作用。

  7、收好、用好、管好工会经费财产。

  8、加强女工委员会工作,维护女职工的合法权益,做好计划生育各项登记工作,建档建卡,按时发放计划生育药品及用具。

  9、及时收集基础资料,按规范化要求整理建档,为总结、探索、开拓新时期工会工作提供第一手资料,保证工作的有效性和连续性。

  10、重视理论研究,提高工作水平,再上新台阶。

 

  负责人: 程云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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