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07-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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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划财务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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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认真贯彻实施国家颁布的会计法,严格执行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法规和制度。

  2、修订或完善中心财务规章制度。

  3、做好部门预算、决算,合理使用资金。

  4、做好日常报销工作。

  5、做好公积金、住房补贴的汇缴、支付工作。

  6、准确计算及时上缴有关个税、营业税、所得税等。

  7、严格执行物价政策,加强收费管理和监督。

  8、做好基建、工会、学(协)会、编辑部、全球基金等部门的财务核算和财务管理工作。

  9、做好会计档案管理工作。

  10、做好票据管理工作。

  11、做好财产物资管理工作。

  12、做好内部审计工作。

  13、做好对全省疾控部门有关项目的财务督导工作。

  14、为有关各方提供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会计信息。

  15、完成中心交办的其他工作。

  

  负责人:程宗明 

  地址:南京市江苏路172号  

  邮编:210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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