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科室:
为指导、规范和加强各类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预防和控制工作,有效控制各类突发事件造成的危害,保障公众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以及《江苏省突发公共事件应急总体预案》和《江苏省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预案》等的规定,近期卫生厅制定和修订了《江苏省群体性不明原因疾病应急处理预案》、《江苏省食物中毒事件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江苏省医疗卫生机构灾害事故防范和应急处置预案(试行)》、《江苏省重大活动(重要会议)医疗卫生保障工作预案》、《江苏省急性职业中毒事件医疗卫生应急处理预案(试行)》、《江苏省救灾防病预案》共6部应急预案(在中心网站公布,从质量管理科资料栏下载),请各相关科室根据预案的要求,结合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
中心应急办
二○○六年十月十七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