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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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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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下发2006年儿童计划免疫用注射器和告儿童家长书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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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市疾病预防预防控制中心
    根据国务院《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精神,为保证儿童计划免疫工作的正常实施,省财政增拨了全省儿童计划免疫经费,通过公开招标,为全省所有预防接种点免费调拨用于儿童计划免疫疫苗接种的一次性自毁形注射器和告儿童家长书。现将2006年一次性自毁形注射器和告儿童家长书分配计划和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市要加强对儿童计划免疫疫苗一次性自毁形注射器和告儿童家长书分发的组织领导,确保按计划将注射器和告儿童家长书分发到每一个接种点,各市、县(区)级疾控中心除可分别按总量3%和1%周转库存外,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在市、县(区)级疾控中心内或挪作他用,必须足额及时免费发放到辖区内每一个接种点。
    二、加强一次性自毁形注射器使用方面的培训。为加强预防接种的安全注射,国家和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一次性自毁形注射器。由于是一个新型产品,预防接种人员在使用上还不够习惯,因此各地要认真组织培训,鼓励预防接种人员要多用、多练,逐步提高使用一次性自毁形注射器的预防接种技术。
    三、分配标准:请各地根据出生儿童数、流动儿童比例、儿童计划免疫接种针次数即液体疫苗针次数按10针次、冻干疫苗按6针次测算和分配。卡介苗注射器下发量使用至2008年8月底,其它注射器下发量使用至2007年8月底。告儿童家长书是按2年的出生儿童数估计进行分发的,即仅分发给0-岁和1-岁两个年龄组的儿童家长,其他年龄组以后再安排;知情同意书是按每个出生儿童接种22次、3年使用量进行分发的。各地要统筹安排,妥善保管,不得将注射器和告儿童家长书存放在潮湿阴暗处、不得与消杀制剂或药品存放在一处。
    请各市接通知后,认真做好组织分配工作,并将具体分配计划报省疾控中心。

    附表下载:2006年各市儿童计划免疫一次性自毁形注射器和告儿童家长书分配计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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