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 IPV6

2010-11-11

发稿:

审稿:

来源:

关于开展评选“无烟科室”活动的通知

字体 :
分享到 :

各党支部、各科室:
为进一步做好2007-2009年度文明单位创建工作,营造清洁、健康、和谐的工作环境。经中心领导研究决定,在中心开展评选“无烟科室”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目的意义
烟草危害是当今世界严重的公共卫生问题之一。2003年5月21日第56届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我国政府同年11月10日签署加入该公约。2005年8月28日十届人大十七次会议批准了《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6年1月9日《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因此,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控烟、禁烟法规,组织开展“无烟科室”的评选活动,进一步提高全体职工对吸烟危害的认识,保障职工的身体健康,并对推动中心2007-2009年创建文明单位工作具有重要的积极意义。
二、组织领导
1、控烟领导小组
组   长:  陈连生 汪华
副组长:   孙俊 朱宝立 周明浩 羊海涛   
成  员:   徐剑琨 武鸣 黄明豪 张晓耘 蒋一苏 施平 丁庆明  刘江苏 褚宏亮 陈昌挺 刘守涛
2、领导小组办公室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党办。
主  任: 刘守涛
副主任: 武鸣 黄明豪 陈昌挺
成员: 向全永 李小宁 覃玉 戴蔚明 潘晓群 王湘苏 曹茂建
三、“无烟科室”标准
1、科室成员不在中心下列公共场所吸烟(办公室、会议室、档案室、诊室、库房、阅览室、活动室、职工餐厅、大厅、走廊、电梯间等);
2、科室相关公共场所设置明显的禁烟标志;
3、办公室、会议室不得摆放烟草制品和打火机、烟灰缸等烟具;
4、来客不敬烟,外来人员吸烟应主动劝阻;
5、科室办公室、实验室、走廊无烟味、无烟蒂;
6、科室负责人不吸烟,或在进行“无烟科室”考评半年前已戒烟成功;
7、科室负责人帮助本科室吸烟者戒烟。
四、考评与表彰
评选时间为2007年10月1日至2008年9月30日。各科室按照中心“无烟科室”标准进行自查、并于2007年11月15日前向中心控烟领导小组办公室申报,中心将对申报科室进行公示,2008年9月中心控烟领导小组将通过明查暗访,对申报“无烟科室”进行考评验收。凡是评上“无烟科室”的单位,中心将授于牌匾,并在年终考核时给予加分和适当奖励,对创建“无烟单位”期间戒烟成功的个人也将给予适当的奖励。
附件1、“无烟科室”倡议书及申报表
    2、“无烟科室”考评办法(试行)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控烟领导小组

二〇〇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