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卫生部和国务院防治艾滋病工作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国艾办”)与美国比尔及梅琳达·盖茨基金会(以下简称“盖茨基金会”)艾滋病防治合作项目(以下简称“中盖艾滋病项目”)旨在中国项目实施地区降低艾滋病流行、降低高危人群的新发感染,并通过项目推动中国其它地区采取有效的艾滋病预防策略,是中国艾滋病防治整体规划的一部分。中盖艾滋病项目为期5年,自2007年8月1日至2012年7月31日止。目标人群主要是中国大中型城市艾滋病传播高危人群,包括男男性行为者、暗娼和静脉吸毒人群。江苏省南京市2009年中盖项目覆盖地区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鼓楼区、下关区、浦口区、栖霞区、雨花台区、江宁区、六合区(包括沿江工业开发区)、溧水县、高淳县。为了有效鼓励和动员上述地区政府部门及非政府部门等有关机构、组织(包括社团、草根组织等)积极参与中盖艾滋病项目,特制定项目申请指南。
一、 项目重点领域
政府部门项目主要活动领域包括丙肝检测、梅毒检测、HIV筛查、HIV筛
查复检、筛查阳性送检、确证检测、随访关怀、CD4检测、流调、抗病毒治疗;非政府组织的主要活动领域包括开展外展干预、动员高危人群检测、对感染者/病人随访关怀等。。
二、项目实施期限及地点
2.1实施期限:项目实施周期为自然年1年,从项目合同签署之日起计。2009年项目工作到2009年12月31日为止。
2.2 实施地点:江苏省南京市中盖艾滋病项目地区。
三、项目申请机构
3.1 政府机构为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非政府机构为在民政、工商等有关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无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包括草根组织)必须依托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机构或组织。
3.2 项目负责人必须是主持项目工作者,具有1年以上防治艾滋病工作的经验和担任项目负责人的经历,直接负责和实施项目活动。每个项目负责人负责的项目总数不得超过2个。
3.3 执行机构需按照申请书的计划开展活动,确保项目指标的完成和项目目标的实现。
四、对所申请项目的基本要求
4.1 项目活动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要求,符合国家和地方艾滋病防治总体规划,应对当地艾滋病防治工作产生积极的推动作用。
4.2 项目活动思路清晰,方式明确,内容详细,描述完成项目所需的必要条件和已具备的条件。
4.3 项目预期目标清楚,目标人群和样本量具体,可测量评估。项目有明确的实施步骤和时间表。每个项目至少应有3名执行人员。
4.4 项目预算实事求是,真实可信。
五、 项目的管理
5.1项目申请单位应按要求填写中盖艾滋病项目申请书;项目批准后,项目办公室直接与执行机构签订合同;执行机构不得将项目转包给其它机构。
5.2 执行机构须符合中盖艾滋病项目对资金的管理与使用要求,专款专用,按时提交项目季度/年度报表、报告及财务收支明细表;应接受项目管理机构组织的培训、督导和评估及财务检查和审计。
六、项目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