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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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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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接收职业健康监护检验专业进修生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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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提高全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中实验室检验检测水平,保证职业健康监护工作质量,更好地为广大职业人群健康服务,近期将在全省范围内接收检验专业进修生,学习期限三个月。

一、学习内容

1. 职业健康监护工作程序;

2.《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的临床特殊检查;

3. 生物样本中重金属、类金属元素检测;

4. 实验室质量控制;

5. 实验室检测结果判定与分析;

6. 外周淋巴细胞染色体及微核检测方法及结果分析。

二、人员要求

一定临床检验工作经验,有责任心,工作踏实的临床检验人员。

三、联系方法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业病防治所白莹,电话(传真)025-85393220 E-mailbaiy@jscdc.cn

职业病防治所

 二〇一〇年五月十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