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为进一步落实《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加强疫苗储存、运输温湿度监测与管理,保障预防接种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中心前期已完成全省疫苗储存和运输温湿度监测网络平台项目(以下简称“平台”)和低温、常温冷库招标工作,计划于近期对各省辖市、县(市、区)疾控中心完成“平台”和冷库设备的安装,请各有关单位积极配合、认真组织,确保“平台”和冷库设备顺利安装到位,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平台安装准备工作
各省辖市、县(市、区)疾控中心需按照附件1《疫苗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设备安装位置及环境要求》,提供平台设备安装的场所、电源等条件,配合相关中标公司完成设备安装。为便于全省平台设备安装的统一安排,各省辖市、县(市、区)疾控中心须于7月20日前确定疫苗冷链管理人名单并检查疫苗冷库和运输车运行状况,填写附件2《疾控中心疫苗冷库和运输车运行状况调查反馈表》,由各省辖市疾控中心负责收集审核完成后于7月22日前报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电子邮箱jsepi@vip.sina.com。
二、平台安装实施工作
在平台设备安装前,设备安装公司将与各单位负责人联系,确定设备安装具体时间,请各单位安排1名平台设备安装负责人,积极配合设备安装现场工作人员,做好设备安装支持工作,保证平台设备安装顺利完成。
三、平台日常管理工作
在项目安装完成后,各级疾控中心安排1名疫苗冷链管理人员,实时查看系统设备运行状况,通过平台实时监测疫苗冷库和运输车运行状况,如若发现冷库和运输车温湿度数据异常,以便及时响应处理。
四、冷库安装准备工作
为保证此次补充更新的冷库能够及时安装并投入使用,南京市等36家疾控中心应安排独立的、周围环境良好和面积足够的房屋用于冷库的安装,房屋内地表应干燥、平整、硬实,室内净高应高出库顶板上表面至少半米;并将拟用于冷库安装的房屋内外环境的电子照片以省辖市为单位收集完全后,于7月22日前报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电子邮箱jsepi@vip.sina.com,省中心将安排有关人员赴相关单位,对冷库安装的房屋内外环境条件进行现场复核,确定是否达到冷库安装条件。疫苗冷库具体分配情况详见附件三。
各省辖市疾控中心收到通知,请立即将本通知精神传达至辖区内各县(市、区)疾控中心,以便工作贯彻落实。
附件一:疫苗冷链温湿度监测系统设备安装位置及环境要求
附件二:疫苗冷库和运输车运行状况调查反馈表
附件三:2011年江苏省免疫规划疫苗冷库分配表
二〇一一年七月十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