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 IPV6

2012-12-07

发稿:

审稿:

来源: 免规所

关于全省儿童免疫规划疫苗分发与使用工作的通知

字体 :
分享到 :

各省辖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由于疫苗生产周期和国家生物制品批签发报告期限的原因,各生物制品研究所供应到我省的疫苗效期较难达到12个月以上。为保证一类疫苗能够及时供应,接种时不出现断货,同时避免浪费的情况,现要求:

一、各市应指定专人负责接货和验收疫苗质量与数量。

二、自今日起,调拨供应到各市疾控中心的一类疫苗效期原则上不少于10个月。如遇特殊情况,需按省疾控中心免疫规划所的要求接收相应短效期疫苗。

三、各级疾控中心和预防接种单位在分发和使用疫苗时要遵循先短效期、后长效期;先产先出、近效期先出的原则,有计划地分发,不得造成浪费。

四、要充分使用江苏省疫苗进出库网络报告系统,指定专人实时动态评价各级疾控中心包括基层接种单位的一类疫苗接种与库存情况,科学分发与调配辖区内一类疫苗的使用。

附表 2013年第一批灭活甲肝疫苗各市分发计划(科兴产)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免疫规划所 

二〇一二年十二月七日

附表 2013年第一批灭活甲肝疫苗各市分发计划(科兴产)

单位

上年出生儿童数

调整儿童数

灭活甲肝疫苗(万支)

南京市

61206

68000

5.6

无锡市

60043

68000

5.6

徐州市

156640

140976

11.5

常州市

43926

50000

4.2

苏州市

110505

130000

10.5

南通市

53390

53390

4.5

连云港市

75039

67000

5.5

淮安市

54594

50000

4.1

盐城市

75587

68000

5.6

扬州市

33525

33525

2.8

镇江市

24073

24073

2

泰州市

37646

37646

3.1

宿迁市

94060

84654

7

合计

880234

875264

72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