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12-08
发稿:
审稿:
来源: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各设区市及昆山、泰兴、沭阳县(市)卫生计生委,省疾控中心:
为规范我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工作,依据《疫苗流通和预防接种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2015年版,三部)》《预防接种工作规范(2016年版)》以及国家相关规定、规范、规程,结合我省实际,我委组织制定了《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2017年版)》。现印发给你们,自发文之日起实施,2002年10月31日原省卫生厅印发的《江苏省免疫预防指导意见》(苏卫疾控〔2002〕39号)同时废止。
江苏省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
2017年11月18日
抄送:国家卫生计生委、中国疾控中心
附件下载:江苏省第二类疫苗预防接种指导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