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1-07
发稿:
审稿:
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关于恢复职业病省级鉴定服务工作的公告
根据南京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态势和防控现状,自2022年11月7日起,江苏省职业病诊断鉴定委员会办公室恢复鉴定服务工作。
申请办理职业病省级鉴定事项的人员应遵守常态化防控要求,全程佩戴口罩并接受体温检测,出示健康码、行程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及身份证件。健康码为黄码、红码或行程码显示过往7天内到达中、高风险地区的人员,或有发热、咳嗽等症状者,禁止进入接待场所。所有办事人员应自觉服从工作人员安排,接待结束后及时有序离开。
咨询电话:025-83759315
特此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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