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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11-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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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省政府艾滋病防治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公布2023年全省艾滋病防治工作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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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3年12月1日是第36个“世界艾滋病日”。今年我国宣传活动主题为“凝聚社会力量,合力共抗艾滋”,旨在强调艾滋病是一个复杂的社会问题,全社会要共同参与,动员社会各方力量凝心聚力,目标一致,共同抗击艾滋病,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一、疫情概况

  2023年1-10月,全省共检测各类人群近2321万人次,新报告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3584例,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870例,艾滋病病人714例。截至2023年10月底,全省现存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2021例(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26657例,艾滋病病人15364例),累计死亡5971例。目前正在我省随访管理的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共41818例。我省艾滋病疫情具有以下特点:一是全省艾滋病疫情保持低流行水平,但未被发现病例、晚发现病例、拒绝治疗病例以及治疗后病毒未得到有效抑制病例等仍可能导致疫情进一步传播,疫情形势依然严峻。二是性传播是我省艾滋病主要传播途径。主要表现为新报告病例中男性同性传播构成比超过异性传播,异性传播形式复杂。2023年1-10月,新报告的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者中,经性途径传播3568例,占比99.55%(其中同性传播占比52.76%)。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艾滋病病毒抗体阳性率近五年来维持在6.36%-7.70%之间。三是艾滋病流行地区差异大。2023年报告数居前5位的设区市分别是苏州、南京、无锡、南通和盐城市,占全省新报告病例数59.88%。四是老年人群已成为我省艾滋病防治重点人群。2023年1-10月,我省新报告60岁及以上病例756例。

  二、防治工作进展

  省委、省政府一直高度重视艾滋病防治工作,全省各地、各有关部门贯彻执行《江苏省遏制与防治艾滋病“十四五”行动计划》等防治工作要求,组织开展“江苏省艾滋病防治质量年活动”,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加大工作推进力度,有效落实防控措施。

  (一)高质量开展宣传教育,增强公众防治意识。利用“世界艾滋病日”“国际禁毒日”等主题日开展艾滋病防治知识主题宣传,以“知艾社区行”系列活动为依托,持续推进艾滋病防治宣传教育“进社区、进企业、进医院、进校园、进家庭”。据统计,各类人群艾滋病防治知识知晓率分别为:流动人群95.00%、青年学生92.14%、暗娼人群96.64%、男性同性性行为人群95.22%。

  (二)高质量开展综合干预,提高预防服务有效性。持续完善高危人群行为干预体系,探索男男同性性行为人群和吸毒人群综合干预模式,促进感染者早检测、早诊断、早治疗。探索高危人群干预新模式,全面启动艾滋病病毒暴露后预防工作。加强戒毒药物维持治疗工作,截至2023年10月,全省17个戒毒药物维持治疗门诊及1个延伸服药点累计收治9967名滥用阿片类物质成瘾者(其中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185名),目前在治822人,年均保持率达93.49%。开展消除艾滋病母婴传播工作,落实消除母婴传播综合干预措施。继续巩固临床用血艾滋病病毒核酸检测全覆盖,加强质量控制。

  (三)高质量开展检测筛查,做到早检测早发现。加强艾滋病疫情监测,全省设置艾滋病监测哨点124个,监测各类重点及高危人群11.2万人。进一步完善艾滋病检测网络,全省已建成艾滋病确证实验室14个、艾滋病筛查实验室759个和艾滋病检测点1862个。进一步提升艾滋病咨询检测工作精准性,在皮肤性病科、肛肠科、泌尿外科、妇科等重点科室,按照“知情不拒绝”原则,为就诊者提供艾滋病和性病咨询检测服务。充分发挥自愿咨询检测(VCT)门诊作用,全省设置VCT门诊399家,提供免费咨询检测9.2万人次。结合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开展老年人艾滋病筛查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累计筛查739万人,新发现确证阳性407人。继续推进艾滋病自助检测试剂免费发放工作,截至10月底全省共计发放18.1万份,新发现确证阳性31人。

  (四)高质量开展治疗关怀,提升抗病毒治疗效果。按照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要求,对有意愿治疗且无治疗禁忌症的感染者及时实施抗病毒治疗,并提供中医药治疗艾滋病服务。提升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工作覆盖面,全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总数达到56家,截至2023年10月底,在治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40488人。加强艾滋病治疗质量管理,根据《江苏省艾滋病抗病毒治疗定点医院工作质量评估细则(试行)》,不断提升工作质量,确保艾滋病病毒感染者和病人得到及时规范治疗。全省抗病毒治疗覆盖率、参与抗病毒治疗的感染者和病人完成至少1次CD4检测比例、完成至少1次病毒载量检测比例等指标均达到95%以上。

  (五)高质量推进性病防治,推广性病规范化诊疗。在全省所有县(市、区)推广性病规范化诊疗服务,规范开展性病病例报告、实验室检测,全省性病实验室检测、性病病例报告和疫情管理工作质量稳步提升,I期和II期梅毒报告病例数继续呈下降趋势,胎传梅毒持续保持在较低水平。2023年1-10月,全省共报告梅毒26416例、淋病5049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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