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新时期共产党员思想行为规范”、“学习系列讲话、强化四个意识”大讨论之后,2016年11月15日下午,作为省“两学一做”教育监测点的中心第一党支部按照省委统一部署,组织支部全体党员在中心C楼208会议室举办“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大讨论活动,至此“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迈出由“学”到“做”的关键一步。中心主任、党委副书记周明浩、省预防医学会秘书长兼党支部书记蒋辽远均以一支部一名普通党员身份出席讨论会并发言,第一党支部书记刘代为主持讨论会。
按照讨论实施方案,刘代为书记首先带领全体党员认真学习十八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她说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党中央坚持的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一贯要求,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内法规制度建设的重要成果,释放了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的强烈信号。贯彻实施好两项法规,对于坚持全面从严治党、强化党内监督、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坚强纪律保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她要求支部全体党员要认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坚持理想信念宗旨这条“高线”,树立高尚道德情操,坚守党的纪律“底线”,严明党的纪律戒尺,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要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严格执行《准则》和《条例》,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坚决执行好两项法规,自觉主动营造良好的政治生态,将要求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当严以用权、廉洁从政的表率。
接下来全体党员围绕“践行四讲四有做合格党员”讨论主题,踊跃发言,各位党员在认真学习“四讲四有”精神实质的基础上,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联系单位发展实际,认真讨论四讲四有合格党员的具体体现、具体标准、现实做法。大家讨论一致认为,合格党员关键看行动、看作为,要在具体工作,推动中心事业发展大局中,践行四讲四有精神实质,要让四讲四有的精神内化于心,外化于行,以实际工作业绩检验两学一做成效、是否符合党员标准,是否真正担当起党员使命。在工作要中充分体现党员先进性,处处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率先垂范,在一言一行中,在点滴工作中带头践行“四讲四有”,浓厚爱岗敬业讲奉献、干事创业有作为的良好氛围,凝聚更多力量,引领中心事业发展,为全面建设具有国际影响力现代化疾控中心贡献力量。
周明浩主任作最后发言,他充分肯定了此次大讨论的成效,他说大家在发言中能够较好的结合岗位实际来讨论合格党员的具体做法,措施切实可行,起到监测点先行先试示范引领作用,达到预期效果。他说,在工作中,作为一名合格党员必须要做到以下几点:一是要增强政治意识。作为一名党员要牢记其政治身份,其言行举止代表得不仅仅是个体形象,还代表着党的形象和单位形象,党员同志在岗位工作中要增强组织观念,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体现党的意志、贯彻党的主张。二是要体现岗位奉献精神。“四讲四有”其中一条就是讲奉献有作为,这是共产党人的优良传统,也是其价值体现,大家要处理好索取与奉献的关系,要学会在岗位奉献中体验自我价值实现带来的幸福感满足感,这也是目前中心事业发展大局现实所需,作为一名合格党员要带头发扬,树立爱岗敬业讲奉献的干事创业榜样,引领事业发展。三是要突出党员先进性。党员只有保持先进性,才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才能引领党和政府的的事业发展,也才能取得百姓的信任和拥戴。其中首先要坚持原则,严守党的纪律和规矩,坚定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和政策,严格落实“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切实转变工作作风,营造敢于担当的浩然正气;其次要率先垂范,履行职责,牢牢树立“接受任务不找借口、执行任务不讲困难,完成任务追求圆满”的观念;最后要敢于创新,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问题,我们要解放思想,充满激情,尊重科学,敬畏规律,从而更好的解决问题、促进发展,造福于民。
会议最后,刘代为书记又召开了支委会,与支委们共同讨论制定了本支部合格党员的具体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