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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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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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卫生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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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3年5月21日,第五十六届世界卫生大会一致通过了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2003年11月10日,中国政府正式签署《公约》,并于2005年8月28日,第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公约》,成为第89个批准公约的国家。2006年1月《公约》在我国正式生效。《公约》的制定为在全球控制烟草危害,共同维护人类健康提供了法律框架。中国政府一贯支持国际社会采取控烟措施,积极参与并推动《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的制定。目前,国家发展改革委、卫生部等履约协调机构各有关部门正在积极开展履约工作。

吸烟是心脑血管疾病、癌症、慢性阻塞性肺病等多种疾患的行为危险因素,严重危害着人民健康。WHO在第十九个世界无烟日之际再次告诫人们“烟草吞噬生命”,不论何种香烟,对人体同样有害。为了加强控烟宣传力度,做好履约工作,卫生部建立了《中国“吸烟与健康”报告》制度,并作为卫生部门履约的一项常规性工作。今年,《中国“吸烟与健康”报告》以“控烟与肺癌防治”为主题,从我国吸烟的流行与肺癌,及其控烟与肺癌防治的角度进行权威发布,警醒社会各界关注烟草危害,倡导吸烟者采取健康的生活方式,以遏制我国肺癌发病率及死亡率迅速攀升的趋势。

烟草危害控制是一项长期性、艰巨性和复杂性的公共卫生问题,也是一项政策性强的社会与经济问题。履约工作需要采取综合措施和多部门协作,开展社会动员,积极营造烟草控制法律的支持性环境。在此,感谢中国癌症基金会、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中国控制吸烟协会、中华医学会、中国健康教育协会、中国抗癌协会和全国肿瘤防治办公室等机构组织和众多专家参与起草报告,以及提出的积极建议。并对中国癌症基金会在起草报告中所发挥的牵头组织协调作用一并表示感谢相信通过社会各界的努力,我国的控烟履约和疾病控制工作将会取得更大的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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