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 IPV6

2010-11-11

发稿:

审稿:

来源: 慢非传

卫生部、爱卫办制定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施行标准

字体 :
分享到 :

       为更好地开展我国控烟履约工作,推进无烟医疗卫生机构建设,根据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第8条履约准则——《防止接触烟草烟雾准则》要求,近日,卫生部、全国爱卫办组织制定了《无烟医疗卫生机构标准(试行)》。。该标准包括:

1.成立控烟领导组织,将无烟机构建设纳入本单位发展规划;

2.建立健全控烟考评奖惩制度;

3.所属区域有明显的禁烟标识,室内完全无烟;

4.各部门设有控烟监督员;

5.开展多种形式的控烟宣传和教育;

6.明确规定全体职工负有劝阻吸烟的责任和义务;

7.鼓励和帮助吸烟职工戒烟;

8.所属区域内禁止销售烟草制品;

无烟医院在此基础上还要符合以下标准:

9.医务人员掌握控烟知识、方法和技巧,对吸烟者至少提供简短的劝阻指导;

10.在相应的科室设戒烟医生和戒烟咨询电话。v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