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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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09-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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狂犬病暴露后处置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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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对狂犬病毒没有自然免疫力,无隐性感染者。人被疯动物咬伤抓伤后狂犬病的发生率为30-70%,如能及时规范处理伤口、接种疫苗、注射免疫球蛋白/抗血清,发生率可降到1%以下。

  狂犬病暴露(被疯动物咬/抓伤等)后处置原则:立即及时伤口处理,包括伤口的冲洗和消毒;然后按照暴露分级,进行疫苗接种和免疫球蛋白注射。

  ㈠ 世界卫生组织和我国均按照暴露性质和严重程度将狂犬病暴露分为三级:

  1、I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⑴ 接触或喂养动物;

  ⑵ 完好的皮肤被舔。

  2、II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⑴ 裸露的皮肤被轻咬;

  ⑵ 无出血的轻微抓伤或擦伤。

  3、III级暴露:符合以下情况之一者

  (1) 单处或多处贯穿性皮肤咬伤或抓伤,“贯穿性”表示至少已伤及真皮层和血管,临床表现为肉眼可见出血;

  ⑵ 破损皮肤被舔;

  ⑶ 粘膜被动物体液污染。

  ㈡ 分级处置原则

  1、I级暴露:确认病史可靠则不需处置。

  2、II级暴露:立即处理伤口并接种狂犬病疫苗。无明确伤口者可在患者指认的可疑部位进行局部消毒处理。

  3、III级暴露:立即处理伤口并注射狂犬病被动免疫制剂,随后接种狂犬病疫苗。

  ㈢ 处置措施

  狂犬病暴露后预防处置的措施包括:伤口处理、接种狂犬病疫苗和注射被动免疫制剂。

  1、伤口处理

  人被犬、猫等动物咬、抓伤后,凡不能确定伤人动物为健康动物的,应对受伤部位立即进行处理。伤口处理包括伤口的彻底冲洗和伤口消毒两个步骤。彻底冲洗伤口和消毒可大大降低暴露者感染的风险,因而局部伤口处理越早越好。伤口冲洗可以在家中进行,伤口多而深者必需至医疗机构由专业人员协助进行处理。伤口冲洗的程序为:①自来水冲洗;如果伤口较深,可以辅助器械进行灌注清洗;②20%肥皂水或弱碱性清洁剂清洗;③重复上述步骤①和②至少15分钟;④生理盐水洗净、并用无菌脱脂棉吸尽残留液。伤口的消毒处理一般用2-3%碘酒或75%酒精,也可根据暴露部位选用狂犬病毒敏感的其它消毒剂。

  2、疫苗接种

  疫苗接种的前提应该是所使用疫苗质量一定要符合国家标准和要求,只有这样才能达到免疫预防的预期效果。世界卫生组织推荐使用细胞培养疫苗,包括Vero细胞、人二倍体细胞、鸡胚细胞等。

  接种狂犬病疫苗的时间原则上是越早越好,尽能在暴露后24小时内接种,但由于狂犬病的潜伏期可能较长,暴露者只要未发病,不管距暴露时间多久仍应尽快接种疫苗,从而将发生狂犬病的可能性降至最低。

  应用人群为II、III级暴露者,及需接种疫苗的I级暴露者。由于狂犬病几乎是100%致死性疾病,而且所使用的是灭活疫苗,因此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新生儿、婴儿、儿童、老年人或同时患有的其他疾病,无论伤人动物是否为狂犬病动物,均应尽早接种狂犬病疫苗。

  既往狂犬病疫苗的接种程序为“五针法”,即于第0(注射当天)、3、7、14、28天各接种1针(儿童用量相同)。近期将原“五针法”调整为“四针法”,接种程序调整为0天、7天、21天;调整后的接种程序首针接种2针狂犬病疫苗,分别在左、右上臂三角肌各注射1针,在第7天和第21天再分别注射1针(即“2-1-1”程序)。同时注意:兽用狂犬病疫苗不能用于人体接种;不能将疫苗接种于臀部或是进行静脉注射;尽量使用同一厂家同一批号的狂犬病疫苗;接种前如发现瓶中有异物或摇不散的沉淀,瓶体出现裂纹或过期失效等情况,不得使用;以免影响免疫效果。

  饮酒、饮浓茶或咖啡、食用刺激性食物和剧烈运动或重体力劳动可能会影响狂犬病疫苗的效果,也可能引起相关疫苗注射反应,所以接种疫苗期间要尽可能避免上述行为。在此期间,还应尽量避免使用皮质醇类激素、免疫抑制剂和抗疟药。

  3、注射被动免疫制剂(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抗狂犬病毒血清)

  注射后能够立即中和大部分伤口局部残留的狂犬病病毒,阻止病毒扩散并侵入神经系统。抗毒血清和疫苗联合使用,可以最大限度地防止狂犬病的发生。应用人群为III级暴露者、或免疫功能低下、伤及头面部的II级暴露者。

  应注意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抗毒血清不要过量使用,同时只要解剖结构许可,应尽量全部在伤口周围进行侵润注射,剩余部分方可进行肌肉注射,肌肉注射部位应和疫苗接种部位相距较远;如暴露伤口较多,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抗毒血清不够时,可用无菌生理盐水稀释2~3倍后再进行侵润注射;注射时尽量与首针疫苗同时进行(疫苗接种在后),但不得与疫苗接种使用同一注射器;一旦错过,只要仍在首针疫苗接种后的7天内,仍可使用狂犬病免疫球蛋白或抗毒血清;如首针疫苗接种超过7天,则无需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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