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办公室印发通知,通报2023年度职业健康检查机构省级质量控制结果,指出相关机构在组织管理、工作质量、信息报告等方面问题,提出重视质量控制工作、强化质控结果运用、公示处罚结果等要求。
通知指出,按照国家卫生健康委部署要求,江苏从当年度新备案、2022年度省级质控结果为D、疑似职业病或者职业禁忌证检出率低于全省平均水平50%以上、对外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的市级质控机构中抽取了152家机构进行省级质控;等级为A的占18%,等级为B的占46%,等级为C的占7%,等级为D的占21%,未评等级的占8%。
通知强调,对质控结果等级为A的,给予通报表扬,减少质控和监督检查频次。对质控结果等级为B或C的,由属地卫生健康行政部门核查整改落实情况并逐级上报。对质控结果等级为D的,纳入2024年度省级质控;对连续两年质控结果等级为D的,属地卫生健康部门要核实是否具备备案条件,对于不再具备备案条件的机构,责令其暂停提供职业健康检查、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责令停止提供职业健康检查服务,并上报省卫生健康委。对发现的违法违规线索,要依法调查处理,严肃查处违法行为,公示处罚结果,逐级上报调查处理结果。
截至2023年9月底,江苏省共备案职业健康检查机构300家,全年上报职业健康检查个案380余万份,连续多年居全国第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