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来,在省卫生健康委的关心指导下,我市认真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要求,从建立健全职业健康卫生服务体系入手,多措并举,推动职业健康工作高质量发展。相关情况汇报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我市目前共有4家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职业病鉴定机构、10家职业健康检查机构和2家第三方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覆盖全市5个县(区),具备10大类职业病诊断资质和能力,基本实现“职业病诊断不出市,职业健康检查不出县”的目标。
二、主要做法
(一)坚持规划引领全面推进职业病防治工作。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职业健康工作,先后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职业病防治工作的意见》《宿迁市“十四五”职业病防治规划》。今年以来已召开全市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和联络员会议,推动各成员单位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切实负起有关监督管理责任,共同做好职业健康工作。市卫健委将职业健康工作纳入“健康宿迁2030”行动计划和“十四五”卫生健康事业发展专项规划,组织召开了全市职业健康工作会议,对全市职业健康工作进行全面总结和分析,对下一步工作提出了要求。
(二)着力提升职业健康检查机构服务质量。通过将提升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质量纳入《宿迁市优化营商环境“五心”服务承诺清单》,使用人单位及劳动者获得更好的服务。加大对职业健康体检机构监管力度,规范职业健康检查服务行为。2022年,全市市县两级卫生监督机构共出动职业卫生监督员500余人次,检查职业健康检查机构14家次,职业病诊断机构1家次,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5家次,共立案83起。指导督促企业建立完善劳动者职业健康监护及其档案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处置职业健康检查异常情况。
(三)有序推进市县两级职业病防治院建设。印发《关于加快建设宿迁市职业病防治院的通知》、《关于推进县职业病防治院建设的通知》,明确依托宿迁市第一人民医院、沭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泗阳县第一人民医院、泗洪县第一人民医院建设市县级职业病防治院,目前各医院正按照职业病防治院建设相关规范,制定建设总体方案,逐步落实各项要求,确保顺利完成建设市、县级职业病防治院的目标。
(四)大力推进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印发《宿迁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工作方案》,明确目标要求和步骤安排;印发《关于推进全市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企业核查工作的通知》,明确卫健部门、疾控机构、卫生监督机构和乡镇(街道)卫健中心职责,加快推进企业核查工作。截至目前,我市已完成所有2576家纳入专项治理企业的核查与确认治理工作,确认纳入治理1419家。
(五)强化宣传引导普及职业健康知识。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等为契机,积极组织动员各地和广大企业以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宣传活动。利用抖音、微信公众号等互联网平台广泛发布职业健康宣传知识,通过QQ群、微信群动员用人单位自行组织宣传活动,委托移动、电信公司向重点地区、重点人群发送宣传短信,累计发送约30万条,有力营造了全社会关心关注支持职业健康的浓厚氛围。
三、下一步工作计划
(一)加强沟通交流,建立部门协调配合机制。充分发挥职业病防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优势,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协作和信息互通。摸清涉及职业病危害新、改、扩建项目和技术引进、技术改造项目底数,做好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三同时”工作及困难职业病人救治、职业病工伤保障等各项工作,营造各部门齐抓共管职业健康的新局面。
(二)强化宣传培训,营造职业健康良好氛围。以《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健康企业、职业健康达人评选等契机,推动各地各单位广泛开展多形式、多渠道的职业健康知识宣传活动;强化用人单位及职业健康服务机构职业健康培训,推动用人单位落实职业健康检查、职业病危害项目申报、专项治理等各项工作,加强职业卫生服务机构能力建设,有效提高服务质量。
(三)加强监督执法,巩固职业健康工作成效。以职业病危害专项治理等重点工作为抓手,全面深入辖区内各用人单位开展监督检查执法工作,探索包容审慎监管,优化职业卫生领域营商环境,促进监督执法规范公正文明。强化依法监管,严厉惩处严重危害劳动者生命健康安全的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