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09-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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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卫健委职业健康处

江苏省规范健康企业评估管理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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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江苏省卫生健康委、江苏省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省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办公室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健康企业评估管理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调整优化健康企业评估内容和程序,科学、有序、深入指导各地各企业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在国家规定的基本条件基础上,《通知》中增加了企业守法守规、不得出现新发尘肺病、开展职业健康保护重点工作等基本条件,明确申报企业不得在涉及职业病危害因素的17个特有指标出现3个以上指标得分率低于60%或者2个及以上指标为零分的情况。根据历年来健康企业评估结果,将扣分率最高的“设置医务室、紧急救援站等或配备医学背景的健康管理专业人员”指标优化为“按标准设置医务室、紧急救援站/与医疗机构签订医疗急救和健康管理等相关委托协议,相关医务人员积极参与健康企业建设工作”。
  《通知》明确,“健康企业”称号分为县级、市级及省级三个等级。各县(市、区)卫生健康委可对县级评估达到800分以上且符合县级健康企业其他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后命名。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可对市级评估达到850分以上且符合市级健康企业其他条件的企业进行公示后命名,并按照分配名额择优向省卫生健康委推荐。省卫生健康委逐家对各设区市卫生健康委及省国资委推荐的申报企业进行现场评估,公示后命名。
  《通知》明确,按照属地化管理、分级负责的原则,加强对授予“健康企业”称号企业的动态管理。明确“健康企业”称号有效期3年,实施延续承诺制度,在命名满3年的前3个月内,相关企业要按规定提交有关材料,授予称号的各级卫生健康行政部门要视情组织开展“回头看”。明确“健康企业”四大退出情形,一是出现建成单位不再具备健康企业基本条件中任何一条的,从不具备基本条件之日起自动取消健康企业称号;二是在命名满3年的前3个月内未按时提交健康企业建设工作总结、自评表和《江苏健康企业延续承诺书》的;三是发现弄虚作假存在不符合申请条件的;四是存在严重违反《职业病防治法》等违法违规行为的。
  《通知》明确,“健康企业”评估采取形式审核和现场评估相结合的方式进行。为简化和规范形式审核工作,江苏省在“江苏省用人单位职业健康管理平台”中开发了“健康企业申报模块”,包括健康企业申报、评估和动态管理,资源分享,数据分析等三大版块,覆盖健康企业申报管理的全过程,其中:在“健康企业申报、评估和动态管理”版块,申报企业可完成健康企业所有信息的填报工作;在“资源分享”版块,模块提供了“健康企业建设工具包”,指导基层和企业规范开展健康企业建设工作;在“数据分析”版块,可对全省健康企业基本信息进行一般描述,对创建成效信息和考核评分进行多维度差异分析,为制定江苏省职业健康促进及职业人群素养优先干预项目提供依据。
  据了解,江苏省是全国最早以政府名义组织开展健康企业建设的省份,自2009年以来,经过科研探路、试点先行、示范引领、全面推广的历程,通过开发“工具包”、小微企业帮扶、分层培训、媒体助攻等方式,至2022年底共建成省级健康企业近800家。《通知》的出台,将进一步规范健康企业评估管理工作,有力推动社会责任感强的企业落实主体责任,将大健康理念融入企业管理运行全过程,有效改善劳动者的工作环境和条件,提升相关企业健康管理和服务水平,打造企业健康文化,满足企业员工健康需求,实现企业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