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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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11-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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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免疫规划所

26、我省扩大免疫规划后常规疫苗如何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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疫苗名称

接种部位

接种途径

接种剂量(每剂次)

   

乙肝疫苗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酵母苗5μg/0.5ml

CHO10μg/1ml

出生后24小时内接种第1剂次,第12剂次间隔应不少于28天。CHO疫苗用于新生儿母婴阻断的剂量为20μg/ml

卡介苗

上臂三角肌中部略下处

皮内注射

0.1ml

 

脊灰减毒活疫苗

 

口服

液体疫苗2

糖丸疫苗1

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应不少于28天。

百白破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

肌内注射

0.5ml

12剂次,第23剂次间隔均应不少于28天。

白破疫苗

上臂三角肌

肌内注射

0.5ml

 

麻疹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麻腮风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乙脑减毒活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下缘附着处

皮下注射

0.5ml

 

A群流脑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30μg/0.5ml

12剂次间隔为3个月。

A+C群流脑疫苗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100μg/0.5ml

1剂次与A群流脑疫苗第2剂次间隔应不少于12个月,第12剂次间隔应不少于3年。

甲肝疫苗

减毒活疫

上臂外侧三角肌附着处

皮下注射

1ml

 

灭活疫苗

上臂三角肌附着处

肌内注射

0.5ml

12剂次间隔不少于6个月

注:未收入药典的疫苗,其接种部位、途径和剂量参见疫苗使用说明书。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