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江苏省公共卫生研究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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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0-11-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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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江苏省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总队疾控大队

疾控大队开展绵竹市医用废弃物和医院污水处理专项整治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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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为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的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绵竹市医院污水和医用废弃物处理设施的建设和运行管理,促进医院污水处理达标排放,防止医院排放污水和医用废弃物对环境的污染,江苏省对口支援医疗卫生总队疾控大队会同绵竹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于200899日开始对绵竹市医疗机构污水和废弃物处理进行专项整治,抽查了11所卫生院。

       检查发现绝大多数卫生院能按要求进行医用废弃物的分类、处理和焚烧。遵道、东北镇2所卫生院自“5·12”地震以来,由于领导重视能够克服一切困难,按照《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坚持对医院产生的污水汇总到消毒池,经严格消毒处置后排放,并做好登记及排放记录。但武都、新市等其他卫生院由于客观及主观上的一些原因,对医院排放污水未能进行消毒处理,根据上述情况,疾控大队与绵竹市疾控中心经商定后,要求所有医疗机构加强领导、提高认识,严禁将医院的污水和污物随意弃置排入下水道;严格医院内部卫生安全管理体系,在污水和污物发生源处进行严格控制和分离,医院内生活污水与病区污水分别收集,即源头控制,清污分流,对医院污水产生处理,排放的全过程进行控制;医院应安排经培训合格的专职医务人员按规定对水质进行监测、记录、保存和上报,建立健全运行台帐制度,如实填写运行记录,并妥善保存。

       近期绵竹市疾控中心将按照卫生部、卫法监发(2002282号文件及《医疗机构污水排放要求》GB184662005卫生标准进行采样检测,对医院内污水未经消毒排放和检测不合格的单位上报市卫生局,卫生执法监督所依法严肃处理。

        2008912日江苏省疾控中心健康教育所郭海健连线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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