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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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2-31

发稿: 李建军 审稿:胥翔

审稿:

来源: 党委办公室

中心经复查确认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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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下发《中央文明委关于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荣誉称号的全国文明城市、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文明校园的通报》(文明委〔20209号),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成功通过全国文明单位复查,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

  “全国文明单位”是精神文明创建工作的最高荣誉,旨在表彰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物质文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在社会上发挥示范引领作用的单位,由中央文明委组织综合性评选,每三年复查和评选表彰一次。

  中心自2015年首次荣获第四届全国文明单位以来,始终坚持物质文明和精神文明两手抓,各项事业全面协调发展,精神文明建设成效突出,职工素质较高,业务工作一流,社会形象良好。中心党委高度重视文化建设,严肃对待全国文明单位复查工作,按照评选要求,认真总结、严格落实,顺利通过复查验收,继续保留“全国文明单位”荣誉称号,这也是继2017年之后中心第二次通过复查确认继续保留该项荣誉,这是对中心文化建设成果、精神文明创建成果的充分肯定。

  中心将继续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坚持预防为主卫生工作方针,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把文明创建与单位发展和服务社会相结合,使文明创建在传承“履行职责使命、服务人民健康”优良作风中实现新跨越,为全省疾控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强大精神动力,又为全社会树立了示范引领促进作用。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