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5月16日下午,省药监局药械经营监管处处长姚志宏、副处长张坤、四级调研员周静一行到中心调研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工作。省卫健委二级巡视员葛均、省疾控中心党委书记朱宝立出席会议。省疾控中心疫苗管理科全体人员参加了调研座谈会。
省疾控中心疫苗管理科副科长陈勇对中心疫苗管理工作及筹备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工作进展情况进行了汇报,介绍了全省前期疫苗储存运输设施设备投入情况以及疫情期间省疾控中心在新冠疫苗储存运输工作中发挥的作用,详细介绍了中心承担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工作的优势:一是省疾控中心长期以来一直承担了疫苗的采购、分发、储存和运输工作,有严格的管理制度、完备的冷链设备和成熟的监测系统。2020年新冠疫苗接种以来,省疾控中心累计出入库4000万剂,单日最高180万剂,有力保障了全省新冠病毒疫苗安全供应。省疾控中心参与非免疫规划疫苗的储存与运输,有利于集中利用资源,降低成本;二是《疫苗管理法》第三十六条第三款“疾病预防控制机构配送非免疫规划疫苗可以收取储存、运输费用”。省疾控中心牵头管理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落实相关收费政策,合理激励各级疾控机构,满足群众接种需求,提高非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进而降低疫苗可预防疾病发病率;三是目前我省非免疫规划疫苗区域间疫苗供应不平衡,尤其是狂犬疫苗、流感疫苗、HPV疫苗近年来在部分地区常常一苗难求,成为群众密切关心的民生问题。省疾控中心管理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后,可通过信息化手段对区县疾控机构订单进行审核,调配发货,保障全省疫苗均衡供应。
调研中,省药监专家领导对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工作进行了具体的指导:省药监姚志宏处长指出,为更好地发挥省疾控中心在疫苗管理的作用,他赞成中心开展非免疫规划疫苗配送工作,要求中心明确为配送单位主体,避免进行二次委托,中心要进一步完善软硬件条件,确保疫苗储存运输安全。葛均巡视员希望在省药监局的指导下,中心合规合法地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工作,充分调动县区疾控中心积极性,做好非免疫规划疫苗的采购、供应和接种等工作,满足老百姓对疫苗接种和疾病防控的需求。
朱宝立书记表示,中心将在省卫健委的领导和省药监局的指导支持下,充分发挥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在非免疫规划疫苗储存运输中的作用,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疫苗管理法》,进一步完善软硬件条件,逐步推进中心非免疫规划疫苗配送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