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目的
规范伦理审查委员会对研究方案修正案审查的受理、处理、审查、传达决议、文件存档等工作。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已经伦理审查委员会批准又修正的研究方案的审查。
3 内容
3.1 秘书受理
3.1.1 进行送审文件的形式审查;
3.1.2 送审文件应包括:
3.1.2.1 修正案审查申请表;
3.1.2.2 对修正内容进行陈述,说明修正原因或依据,附详细的修正前后对照表;
3.1.2.3 提供标明更新版本号和版本日期的修正后文件一式二份;
3.1.3 给予“回执”,告知受理号。
3.2 主任委员决定审查方式
3.2.1 秘书口头或书面告知主任委员;
3.2.2 主任委员对研究方案修正案给受试者增加的风险做出判断,然后决定审查方式。一般采用会议审查;当研究方案仅有较小修正,且不增加受试者的风险时,采用快速审查。
3.3 审查
3.3.1 会议审查:参照会议审查SOP。
3.3.2 快速审查:参照快速审查SOP。
3.4 传达决定(参照审查决定传达的SOP)
3.5 资料归档(参照伦理审查资料归档SOP)
4 附件
4.1 修正案审查要素
4.1.1 方案修正是否影响研究的风险。
4.1.2 方案修正是否影响受试者的受益。
4.1.3 方案修正是否涉及弱势群体。
4.1.4 方案修正是否增加受试者参加研究的持续时间或花费。
4.1.5 如果研究已经开始,方案修正是否对已经纳入的受试者造成影响。
4.1.6 为了避免对受试者造成紧急伤害,在提交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前对方案进行了修改并实施是合理的。
4.1.7 方案修正是否需要同时修改知情同意书。
4.1.8 修正的知情同意书是否符合完全告知、充分理解、自主选择的原则。
4.1.9 知情同意书的修改是否需要重新获取知情同意。
5 参考依据
5.1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药物临床试验伦理审查工作指导原则[Z]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10.
5.2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体外诊断试剂临床研究技术指导原则[Z]北京: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2007
5.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伦理委员会章程[Z]南京: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2011
5.4综合业务办公室.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规章制度(2013版)[Z]南京: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5.5熊宁宁.伦理委员会制度与操作规程[M]北京:科学出版社,20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