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泰兴市经济开发区新浦化学北厂区东部1.6公里处
联系人:唐仁祝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
(二)项目简介
中国精细化工(泰兴)开发园区(以下简称“化工园区”)于2002年4月建立。为了调整产业结构,提高企业的抗风险能力,增加利润增长点,结合企业自身情况及周边情况等,新浦化学(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化学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新浦烯烃(泰兴)有限公司,在泰兴精细化工园区规划工业用地内新建110万吨/年轻烃综合利用项目。建设内容包含建设内容包含主装置区、公用工程区、罐区、消防水站、事故水池、中央控制室、辅助用房、固废堆场、雨水泵房 、循环水场及火炬等,建成后年产65万吨聚合级乙烯及12.2万吨聚合级丙烯,及氢气、甲烷、混合C4、裂解汽油和燃料油(备案文件见附件)。本项目总投资为340873万元,总占地面积为27.8公顷。本项目的原料和产品储运主要依托新浦化学仓储(泰兴)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新浦仓储公司”,本项目所需的水、电、蒸汽等能源和污水处理站等公辅工程均依托新浦化学提供。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本项目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有:甲烷、总烃、苯、甲苯、一氧化碳、硫化氢、氢氧化钠、碳酸钠、硫化钠、二甲基二硫、苯乙烯、乙苯、二甲苯、环丁砜、抽余油、乙醇胺、硫酸、次氯酸钠、除氧剂、中和胺、磷酸盐、甲醇、抗氧化剂、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强度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
根据类比项目在各项防护设施正常有效运行情况下的化学有害因素的检测结果,预期本项目正常生产时工作场所各化学有害因素浓度及接触水平。本项目在生产工艺、生产设备及布置、辅助产料和产品、劳动组织等方面过程与类比资料类似,原料较类比项目单纯,原料中含苯类物质较类比企业小,无芳烃抽提工艺,通过类比检测结果,预期本项目中苯、甲苯、二甲苯、总烃、硫酸、氢氧化钠、甲醇、一氧化碳、硫化氢等等有害因素的浓度和接触水平在正常生产状态下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要求;但对于采样,过滤网清洗等手工操作状态下可能会超标。除长时间在生产区维修作业外,巡检及常规操作在工作场所的噪声暴露可超过85 dB(A),但由于接触时间短,预计可控制85 dB(A)以下。预计在最热月/日,裂解炉外操岗位的高温暴露会超过国家卫生限值要求,达I~II级高温作业。工作场所的工频电场强度预计符合国家职业卫生限值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规定,本建设项目属于该目录中二制造业(一十三) 化学原料和化学制品制造业,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综合本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和本评价报告提出的补充措施,本项目拟采取的职业病防护措施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GBZ1-2010等法律法规、标准的要求,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或强度和劳动者接触水平能满足国家和地方对职业病防治方面法律法规的要求。
(二)建议
1、裂解装置区和裂解罐区的人工取样口均应采用密闭循环采样系统,可以防止有毒物质外逸。
2、有条件的情况下,宜将裂解装置区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西南风的上风侧;中央控制室布置在当地全年最小频率风向西南风的下风侧;辅助生产区布置在两者之间。
3、新风口设置空气净化装置,使新风净化后送入室内,保障空气质量。
4、生产装置区、中央控制室、休息室等场照度值宜满足GB 50034-2013 《建筑照明设计标准》的要求。
5、外操及公用工程岗位配备防噪声耳塞,裂解外操岗位配备防高温个人防护用品。落实员工正确佩戴防护用品。
6、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安装一氧化碳/甲烷(氧气)报警仪自动联锁报警系统,明确标识所有应急救援设施,与当地的急救中心签订协议应急救援协议。
7、拟建项目车间的卫生特征等级为3级,建议按照GBZ1-2010的要求设置辅助用室
8、完善职业卫生管理制度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技术服务机构资质和能力符合关要求;
2、预评价报告编制的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标准的要求;
3、分析与评价重点内容全面、客观准确;
4、措施及建议可行、有针对性;
5、评价结论的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完善评价依据;
2、细化裂解炉正常燃料和烧焦过程职业病危害因素分析;
3、完善类比企业应急救援措施调查与分析;
4、其他详见专家个人意见。
(三)评审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预评价报告通过评审,但建设单位必须要求技术服务机构根据上述修改意见及建议进行修改完善。修改完善后的预评价报告应及时提请专家组长确认。经确认后,建设单位方可将预评价报告作为正式材料上报。
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职防所
2016年6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