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联系人:杜鸿飞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
(二)项目简介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由中国核能电力股份有限公司、连云港金联能源投资有限公司、江苏省国信集团有限公司分别以51%、29%、20%的股比共同投资建设的商业性核电工程。
田湾核电站规划建设八台压水堆核电机组,统一规划,分期建设。1-4号机组为俄罗斯VVER1000/V428压水堆核电机组,其中1、2号机组于2007年投入商业运行,3、4号机组于2018年投入商业运行。田湾核电站5、6号机组采用M310加改进型核电机组,计划分别于2020年12月和2021年10月投入商业运行。本项目7、8号机组拟采用俄罗斯VVER-1200/V491技术,建设两台AES-2006型核电机组及其配套辅助设施。建设项目规划布置在田湾核电站6号机组扩建端西北侧场地(船山),与田湾核电站1-6号机组属同一厂址。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将充分利用1-6号机组已有设施,尽量减少工程投资。
中核苏能核电有限公司作为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建设项目的业主,负责项目的投资及建设管理,项目建成后将委托江苏核电有限公司承担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的运行和维护。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建设项目生产过程中产生的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为裂变产物、活化产物,辐射类型主要是中子、α、β和γ射线辐射;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有盐酸、氨、肼、氢氧化钾、氢氧化钠、硝酸、氯、噪声、高温、工频电场,其次有次氯酸钠、硼酸、六氟化硫、锰、电焊烟尘、紫外辐射等,主要存在于核岛及其BOP和常规岛及开关站、常规岛辅助厂房。可能导致的职业病为放射性疾病、中毒、化学性眼部灼伤、化学性皮肤灼伤、噪声聋、中暑等。
(二)预期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
建设项目在采取了预评价报告所提防护措施后,在职业病防护设施正常运行情况下,工作场所生产操作和现场巡检等各作业岗位个人年有效剂量可满足《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和《核电厂职业照射监测规范》(GBZ/T232-2010)的要求;工作场所氨、肼、盐酸、硝酸、氯、氢氧化钠、氢氧化钾等化学物质浓度和现场巡检等岗位接触水平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1部分:化学有害因素》(GBZ2.1-2019)的要求;正确佩戴防噪声耳塞后现场巡检等各岗位接触噪声的8h等效声级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当气温>32℃时常规岛巡检岗位接触高温的平均WBGT指数可能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工作场所及巡检岗位接触工频电场强度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
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在生产过程和大修过程中产生放射性物质,产生氨、肼等高毒物质。按照“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田湾核电站7、8号机组的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二)建议
1.常规岛化学加药联氨溶液采用槽车进厂泵卸料,减少作业人员接触机会。
2.按照《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的要求,合理设计局部排风系统排风量,使控制点风速符合GBZ/T194-2007的要求。
3.按照《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GB/T223-2009)、《工作场所防止职业中毒卫生工程防护措施规范》(GBZ/T194-2007)等标准的要求设置事故通风、报警器、洗眼冲淋器等应急防护设施。
4.机组大修时,有多种密闭空间作业,如打开人孔进入罐等容器内清洁、打磨、电焊,以及污水池、污泥罐、污水管沟清淤,地下管廊检维修作业等均为密闭空间作业,可能存在已知或未知有毒物质、低氧等危害因素,易发生急性中毒、缺氧窒息等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按照《密闭空间作业职业危害防护规范》(GBZ/T205-2007)的要求,制订“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评估程序”,并按程序开展密闭空间职业病危害评估工作,作业前作业期间采取相应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措施,避免发生职业病危害事故。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工作场所、工艺设备、技术材料描述准确;
2.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了识别与分析,并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3.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类型判定准确;
4.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拟设置的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体防护用品进行了分析与评价;
5.对职业卫生管理机构设置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配置及有关制度建设的评价正确;
6.针对建设项目施工过程中及建成后提出的职业病防护措施和建议合理、可行;
7.结论正确。
(二)预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补充完善建设项目利旧情况的描述与分析;
2.完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预期接触水平分析;
3.细化通风排毒措施的分析与评价;
4.完善个体防护用品的配备情况分析及评价;
5.完善外委作业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与建议。
(三)审查结论
专家组同意《评价报告》通过评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