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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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10-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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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田湾核电3、4号机组控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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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建设单位名称、地理位置及联系人

  建设单位:江苏核电有限公司

  地理位置:江苏省连云港市连云区宿城乡

  联系人:殷俊

  二、项目名称及简介

  (一)项目名称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

  (二)项目简介

  2010年12月27日,国家发改委正式发文同意开展田湾核电站二期工程3、4号机组前期工作。2012年12月6日,在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与俄罗斯总理梅德韦杰夫的共同见证下,中俄两国政府正式签署《关于在中国合作建设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的议定书》。2012年12月7日,项目通过国家核安全局组织的开工前核安全检查。2012年12月19日,项目申请通过国务院会议审议核准。2012年12月26日,项目获得国家核安全局批准的“建造许可证”。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以1、2号机组(一期工程)为“参考电站”,核岛采用俄罗斯设计制造的WWER-1000/428型反应堆装置。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分别于2012年12月27日和2013年9月27日开工建设。建设工期62个月,设计寿命期均为40年。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一)存在的职业病危害因素

  田湾核电站3、4号机组工程运行过程中可能产生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

  电离辐射(γ射线外照射、中子外照射、放射性污染物、内照射)

  化学因素(氨、肼、硝酸、盐酸、氢氧化钠、氯、棉尘、亚硫酸氢钠等)

  物理因素(噪声、高温、工频电场)

  大修时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主要为电离辐射(γ射线外照射、放射性污染物、内照射)、化学物质(二甲苯、锰等)、粉尘(硅酸铝粉尘、电焊烟尘、其他粉尘)、噪声等。

  (二)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强)度

  放射性职业病危害

  本项目落实了初步设计专篇中的防护措施,采取了屏蔽防护、出入控制、辐射分区、工作时间控制等防护措施,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 18871-2002)等标准的要求。

  建设项目工作场所正常运行和大修期间表面污染控制水平良好,所有检测点均未检出α表面污染,β表面污染检测结果范围非放射性职业病危害

  工作场所空气中化学物质浓度及各岗位接触水平均符合GBZ2.1-2019,且<10%OELs,接触等级Ⅰ级(接触极低)。

  核岛洗衣房洗衣工接触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符合GBZ2.1-2019的要求。

  机组大修时汽机房清洁作业、装保温层作业人员接触粉尘浓度符合GBZ2.1-2019的要求;管道切割作业接触噪声强度超标,噪声危害作业分级Ⅱ级(中度危害),应加强个人防护及健康监护措施。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一)评价结论

  本建设项目为核力发电项目,根据《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安监总安健〔2012〕73号)的规定,确定本项目为职业病危害严重的建设项目。

  本项目职业病危害因素关键控制点,电离辐射:核岛及其BOP;化学物质:核服务厂房化学物质贮存及配制间、汽机房化学加药间、凝结水处理酸碱间、除盐水厂房酸碱储存计量间、制氯车间酸洗间、辅助锅炉房氨贮存间及加氨间等;噪声:核岛厂房高噪声机泵间、常规岛汽机房、循环水泵房等;高温:常规岛汽机房各层、辅助锅炉房;工频电场:500kV开关站架空输出线。

  本项目按照电站总体规划进行总平面布置,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和的要求。

  本项目生产设备布局合理,工艺流程顺畅,符合《工业企业设计卫生标准》GBZ1-2010的要求。

  本项目生产过程中可能引起的急性中毒、化学灼伤事故,公司已制定了应急救援预案,设置了机械通风(满足事故通风要求)、毒物检测报警仪、喷淋洗眼器、防毒器具柜等应急救援设施,基本符合GBZ1-2010要求。

  对接触放射性物质、腐蚀性化学物质和噪声等有害因素岗位配备了放射、自吸过滤式面罩、防酸碱工作服、手套、降噪耳塞等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符合GBZ1-2010的要求。

  各建筑物建筑卫生学要求及辅助用室的更衣室、休息室等辅助卫生用室的设置,基本符合GBZ1-2010的要求。

  田湾核电站开展了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建立有职业安全卫生领导小组和职业卫生管理组织体系,制定有职业卫生培训等管理制度、放射性物质及危险化学品泄漏应急预案、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等标准要求。

  预测在各项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正常运行的情况下,工作场所电离辐射强度和生产岗位接触水平符合《电离辐射防护与辐射源安全基本标准》(GB18871-2002)的要求;除了除盐水厂房盐酸贮存计量间盐酸CME<20%OEL,运行岗位BOP技工一盐酸接触等级为Ⅱ(有接触但无明显健康效应),其他工作场所化学物质浓度和各岗位接触水平均<10%OELs,接触等级均为Ⅰ级(接触极低);核岛洗衣房洗衣工接触棉尘的时间加权平均浓度(CTWA)符合GBZ2.1-2019,50%OEL85dB(A)],不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第2部分:物理因素》GBZ2.2-2007的要求,噪声危害作业分级Ⅰ级(轻度危害作业)~Ⅱ(中度危害作业),正确佩戴SNR≥20dB的耳塞后实际噪声接触LEX,8h均<85dB(A)。当室外气温≥35℃时,运行岗位(常规岛工艺一)、保洁岗位(汽机房)接触高温的平均WBGT指数不符合GBZ2.2-2007的要求,高温危害作业分级Ⅱ级(中度危害作业)、Ⅲ级(重度危害作业);运行岗位(常规岛电气)、运行岗位(开关站)接触工频电场的8h平均电场强度符合GBZ2.2-2007的要求。

  大修时工作场所和各作业岗位接触电离辐射基本符合GB18871-2002的要求;维修岗位安装保温层接触玻璃棉尘、汽轮发电机清洁岗位接触其他粉尘浓度符合GBZ2.1-2007的要求,接触噪声LEX,8h符合GBZ2.2-2007,切割岗位管道切割作业时接触噪声LEX,8h不符合GBZ2.2-2007,作业分级为Ⅱ级(中度危害作业),正确佩戴SNR≥20dB耳塞后的实际噪声接触水平(LEX,8h)<85dB(A)。

  (二)建议

  (1)公司尽量按照NB/T20185-2012的要求,在厂房辐射分区时考虑气载放射性活度浓度,特别是在大修期间应当考虑作业可能造成的气载放射性物质的释放。

  (2)公司在大修过程中加强空气气溶胶和131I的监测。

  (3)公司尽量按照NB/T20185-2012要求的剂量率进行分区。并在剂量率发生变化时及时更换分区标识。

  (4)公司在大修过程中加强地面特别是标高较低地面的表面污染控制。

  (5) 对从事设备维修及其他可能受到非均匀照射的操作时,工作人员除应佩戴常规个人剂量计和肢端剂量计外,还应根据眼晶体剂量监测技术的不断发展,适时开展眼晶体当量剂量的监测。

  (6)当室外气温≥35℃,应对运行岗位(常规岛工艺)、保洁岗位(汽机房)、维修岗位(汽机房、辅助锅炉房锅炉间现场维修)等岗位高温危害作业分级可能达Ⅱ(中度危害作业)~Ⅲ(重度危害作业),应加强职业健康监护、为劳动者提供盐汽水等防暑降温措施,并采取劳动组织管理措施,减少劳动每天接触高温时间,降低劳动者接触热环境的单位时间比率。如可能,为维修岗位配置移动电风扇(吹冷风更佳)加强局部通风散热。

  (7)汽机房为运行岗位(常规岛)设置脏服、净服分层存放的柜衣柜。

  (8)完善公司年度职业危害与职业健康检查自评估工作,补充高温作业人员高温作业适任性评估内容。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一)总体意见

  1、对建设项目概况描述清晰;

  2、对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执行情况分析全面;

  3、对职业病防护设施检测和运行情况分析全面;

  4、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检测分析、评价准确;

  5、对工作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日常监测情况进行了分析、评价;

  6、对劳动者健康危害程度分析、评价准确;

  7、对职业病危害防治管理措施分析、评价正确;

  8、对职业健康监护状况进行了分析和评价;

  9、对职业病危害事故应急救援和控制措施分析、评价合理;

  10、正常生产后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治效果预期分析、评价准确;

  11、职业病危害防护补充措施及建议合理可行;

  12、评价结论正确。

  (二)控效评价报告的修改意见及建议

  1.1补充完善评价依据;

  1.2完善各岗位职业病危害因素接触情况的分析;

  1.3细化职业病防护设施合理性和有效性的分析与评价;

  1.4完善应急救援设施合理性和符合性的评价与建议;

  1.5专家的个人意见。

  (三)验收结论

  专家组同意该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通过竣工验收。建设单位按专家组意见进行整改并形成整改报告,经专家组组长确认后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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