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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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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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 职业病防治所

秦二厂EW14和EF6危化品仓库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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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一、项目基本情况

  建设单位:秦山核电联营有限公司(秦二厂)

  地理位置:浙江省嘉兴市海盐县境内,地理位置为北纬30o26'17"~30o26'39",东经120o55'39"~120o56'38"。厂址西南距秦山镇约1.8km,北距海盐县城约7.5km,西北距嘉兴市市区约40km,西南距杭州市市区约80km,东北距上海市市区约90km(以上均为直线距离)。

  联系人:王建乐

  报告名称:秦二厂EW14和EF6危化品仓库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

  项目简介:改造EW14、EF6的部分房间,改造的范围主要包含EW14、EF6内部房间改造以及相关的室外工程改造,内部房间改造包括各房间的土建、电气、暖通、仪控、通信改造等,室外工程改造包括室外土建以及室外管网的改造。

  二、现场调查与检测情况

  现场调查人员:王欢、徐艳琼、赵亮亮

  现场调查时间:2020年11月

  建设单位陪同人:王建乐

  采样、检测人员:无

  采样、检测时间:无

  建设单位陪同人:无

  三、建设项目存在的主要职业病危害因素及检测结果

  无

  四、评价结论与建议

  评价结论:根据《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公布建设项目职业病危害风险分类管理目录(2012年版)的通知》(安监总安健〔2012〕73号)中的规定,本建设项目属于第三大类(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第一类(电力、热力生产和供应业)第2小类(核力发电),但该项目属于危化品库改造,存储的危化品均为密封桶装或瓶装,开桶检验、整理包装、倒桶等各项操作都在专门场所进行。因此确定该项目为职业病危害较重的建设项目及符合GBZ2-2007的要求。

  建议:”

  1.1职业卫生专项经费的建议

  在初步设计时应列出职业卫生专项经费数额,并详细列出用于职业病防护设施、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测、应急救援、职业健康监护、职业卫生培训及职业病防治仪器设备等职业卫生专项投资的项目、单项投资金额以及职业卫生投资占总投资额的比例,并做到专款专用,保障各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的落实,使作业场所的职业病危害因素浓度和强度符合《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的要求。

  8.2建设施工期职业卫生措施的建议

  用人单位与施工单位招投标或签订合同时,应当将职业病防护的相关内容列入其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2.1职业病危害防护设施

  (1) 防尘措施

  尽量采取不产生或少产生粉尘的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工具,淘汰粉尘危害严重的施工工艺、施工设备和工具;采用无危害或危害较小的建筑材料;采用机械化、自动化或密闭隔离操作;采取湿式作业;设置局部防尘设施和净化排放装置。

  (2) 防毒措施

  优先选用无毒建筑材料,用无毒材料替代有毒材料、低毒材料替代高毒材料;尽可能采用可降低工作场所化学毒物浓度的施工工艺和施工技术;设置有效通风装置;使用有毒化学品时,劳动者应正确使用施工工具,在作业点上风向施工;存在有毒化学品的施工现场附近应设置盥洗设备,配备个人专用更衣箱。使用高毒物品的工作场所还应设置淋浴间,接触易经皮肤吸收及腐蚀性强的毒物,应在工作岗位附近设置应急喷淋洗眼器;为劳动者配备有效的防毒口罩或防毒面具、防护服、防护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个人防护用品。

  (3) 防噪声措施

  尽量选用低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代替高噪声施工设备和施工工艺;对高噪声施工设备采取隔声、消声、隔振降噪等措施,尽量将噪声源与劳动者隔开;尽可能减少高噪声设备作业点的密度;高噪声施工场所应为作业工人配备护耳器,减少作业时间。

  (4) 防振措施

  加强施工工艺、设备和工具的更新、改造;风动工具的金属部件改用塑料或橡胶,或加用各种衬垫物,减少因撞击而产生的振动。手持振动工具应安装防振手柄,劳动者应戴防振手套;减少手持振动工具的重量,改善手持工具的作业体位,防止强迫体位;采取轮流作业方式,减少劳动者接触振动的时间。

  (5)防暑降温措施

  夏季高温季节应合理调整作息时间,避开中午高温时间施工。严格控制劳动者加班,尽可能缩短工作时间,保证劳动者有充足的休息和睡眠时间;降低劳动者的劳动强度,采取轮流作业方式,增加工人休息次数和休息时间;当气温高于37℃时,一般情况应停止施工作业;各种机械和运输车辆的操作室和驾驶室应设置空调;夏季高温季节为劳动者提供含盐清凉饮料。

  (6) 防低温措施

  避免或减少采取低温作业的施工工艺;尽量采取机械化、自动化工艺技术,减少低温作业时间;做好防寒保暖措施,在施工现场附近设置取暖室、休息室等;劳动者应该配备防寒服等个人防护用品。

  (7) 防紫外辐射措施

  采用自动或半自动焊接设备,加大劳动者与辐射源的距离;使用不透明或半透明的挡板将产生紫外辐射的施工现场与其他施工区域分隔;电焊工必须佩戴专用的面罩、防护眼镜,以及有效的防护服和手套。

  (8) 高空作业防护措施

  高处戴好安全带;重视气象预警信息,当遇到大风、大雪、大雨、暴雨、大雾等恶劣天气时,禁止进行露天高处作业;高处作业劳动者应进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不安排有高血压、恐高症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高处作业。

  1.2.2 应急救援措施及要求

  施工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机构或组织,针对不同施工阶段可能发生的各种职业病危害事故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并根据应急实践情况及时修订应急救援预案。合理配备快速检测设备、医疗急救设备、急救药品、个人防护用品等应急救援装备。可能突然泄漏大量有毒化学品或者易造成急性中毒的施工现场应设置自动检测报警装置、事故通风设施、冲洗设备、应急撤离通道和必要的泄险区。施工现场醒目位置放置必需的防毒用具以备逃生、抢救时应急使用。应急撤离通道应保持通畅。施工现场配备受过专业训练的急救员,配备急救箱。超过200人的施工工地应配备急救室。与就近医疗机构建立合作关系,以便急性职业病危害事故时能够及时获得医疗救援援助。

  1.2.3 辅助设施

  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清洁饮用水供应设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营养和卫生要求的食品,并采取预防食物中毒的措施。施工现场或附近设置符合卫生要求的就餐场所、更衣室、浴室、厕所、盥洗设施,并保证设施完好。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卫生要求的休息场所,休息场所应设置男女卫生间、关系设施,设置清洁饮用水、防暑降温、防蚊虫、防潮设施,禁止在尚未竣工的建筑物内设置集体宿舍。施工现场、辅助用室和宿舍应采用合适的照明器具。

  1.2.4 建设施工期职业卫生管理

  (1)建设单位应委托具有资质的施工企业进行施工建设,并确认施工单位具有职业病危害防护能力,须签订合同,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职业病防治职责与义务,合同金额中包含施工过程职业病防治经费的内容,建设单位负责审核监督该经费的使用情况。

  (2)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机构和责任制,项目经理为职业卫生管理第一责任人,施工经理为直接责任人,施工队长、班组长为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实行分包施工的,施工现场的职业卫生管理由总承包单位统一负责,监督分包单位落实职业病危害防治措施,并将职业病防治内容在分包合同中列明,不得将产生职业病危害的作业转包给不具备职业病防护条件的单位和个人。

  (3)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应委托有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对不同施工阶段、不同岗位的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识别、检测和评价,确定重点职业病危害因素和关键控制点。

  (4)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应建立职业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规程、职业卫生档案和劳动者健康监护档案。

  (5)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负责人、建造师、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应经过职业卫生相关法律法规和专业知识培训,并且加强施工过程对劳动者的职业卫生培训和考核,确保劳动者具备必要的职业卫生知识、正确使用职业病防护设施和个人防护用品的知识。

  (6)施工企业的项目经理部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GBZ188-2014)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因素的劳动者进行上岗前、在岗期间和离岗时的职业性健康检查,并将检查结果如实告之劳动者。职业健康检查应由经省级以上卫生行政部门批准的职业健康检查机构进行,施工企业应长期保管劳动者的健康监护资料,不得安排未经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的劳动者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不安排有职业禁忌证的劳动者从事其所禁忌的作业。

  (7)建设单位应监督施工企业建立、保存本项目在施工建设过程中的职业卫生管理记录、报告和档案;项目监理单位应加强对施工企业职业卫生管理情况的监管,并做好记录存档;本项目建成后项目施工企业、监理单位的职业卫生管理档案应统一备份移交建设单位。

  (8)针对作业项目必须有完善的职业病危害防护方案、警示标识、防范措施和应急救援预案。

  1.3应急救援设施

  在初步设计时应因根据各个库房存放的危险化学品种类,存放量,根据GBZ/T 223-2009《工作场所有毒气体检测报警装置设置规范》的要求,列出安装可燃气体报警仪和有毒气体报警的种类,安装位置、数量等情况。

  1.4预防性告知

  (1)本项目在初步设计阶段,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编制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应当在完成职业病防护设施设计专篇审核后,按照有关规定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的施工,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后,由卫生行政管理部门组织验收;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正式生产和使用。建设项目试运行时间应当不少于30日,最长不得超过180日,试运行期间,建设单位应当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

  (2)为了落实评价报告所提出的各种防护措施,建议在拟建项目设计、建设和设备安装上严格把关,竣工后严格验收,投产后加强防护设施的检查和维修保养,做好职业卫生管理工作,落实各项防护措施,使工作场所空气中职业病危害因素的浓度(强度)达到或基本达到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要求。加强经常性卫生监督、监测和健康监护工作。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卫生培训,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保障职工身体健康及其相关权益,促进经济发展。

  (3)本项目在建成投产试运行30-180天内,建设单位还应当进行职业病危害控制效果评价,并组织职业病防护设施竣工验收。

  (4)本项目试生产期间应进一步加强职业卫生管理工作,做好对作业工人的职业卫生教育培训、个人防护和上岗前职业健康检查,及时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进行检修及维护,保证各项职业卫生防护设施有效运行,确保项目试生产期间可能产生的职业病危害因素得到有效的控制,以有效预防、控制和消除工作场所中的职业病危害因素,从而减少对作业工人健康的影响。

  五、技术审查专家组评审意见

  专家组同意该《秦二厂 EW14 和 EF6 危化品仓库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秦二厂 EW14 和 EF6 危化品仓库改造项目职业病危害预评价报告》按专家意见修改,存档备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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