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江苏省预防医学科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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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0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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放射防护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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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放射防护所是全省放射卫生防护的技术指导中心。承担国家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管理工作,具有职业卫生和放射卫生技术服务甲级资质。目前科所共有专业技术人员17人,其中高级职称10人,中级职称4人,博士1人,硕士12人。专业涵盖放射医学、核物理、流行病与卫生统计学、预防医学等。原卫生部放射卫生专家库专家1人,国家放射卫生标准专业委员会1人。配备有低本底γ谱仪、液体闪烁计数器、低本底αβ计数器、双源生物辐照器、三维水箱、大流量空气采样器等仪器设备160余套。 

  科室职责 

  1、完成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的指令性工作,参与拟定并组织全省放射性危害因素监测和职业性放射性疾病监测项目,实施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对项目实施情况开展评估和质量控制。

  2、协助卫生健康行政部门组织开展全省食品安全风险监测(放射性污染监测部分),建立全省食品放射性污染监测网,组织实施全省监测计划,对各地级市放射性污染应急监测实验室进行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

  3、协助卫生行政部门维护国家核和辐射突发事件卫生应急队的运行,指导和开展重大突发放射事件调查与处置;开展应急照射和放射事故照射人员的剂量估算,放射事故现场调查和人员处理,放射损伤生物指标的研究和应用,辐射流行病学调查。

  4、开展对设区的市级、县级疾病预防控制机构放射卫生的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组织实施放射卫生业务考核。

  5、承担全省放射卫生技术服务机构和职业卫生技术服务机构第二类业务的质量管理,定期对其开展相关业务培训、技术指导、工作质量评价。

  6、承担核应急样品检测。开展环境样品(水、食品、含放射性产品)委托检测服务和放射工作人员个人剂量检测。负责全省个人剂量实验室的技术指导和质量控制。开展对大气沉降物、空气、水源水、粮食、蔬菜、牛奶、海产品和环境地表辐射剂量放射性本底检测。建设放射卫生省级网络信息平台,管理全省放射卫生信息网络。

  7、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标准要求开展各类放射工作场所放射防护检测与评价;对新建、改建、扩建放射工作场所开展职业病危害预评价与控制效果评价;对基层检测与评价工作进行指导和质量控制。

  8、承担卫生健康行政部门委托的与放射卫生监督执法相关的检验检测及技术仲裁工作,承担辖区内放射性疾病诊断鉴定和放射工作人员健康管理技术指导及质量控制。

  9、参与开展放射卫生应用性科学研究、学术交流,推广先进技术;参与拟订放射卫生相关规范、指南、技术标准、细则等。    

    

  负责人:王进  

  地址:江苏省南京市鼓楼区江苏路172号A楼10楼 邮编:210009  

  电话:025-83759431、025-83759356、025-83759354  

  传真:025-83759431、025-83759356  

  E-mail:jscdcfs@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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