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卫计委《转发<关于印发《关于组织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开展志愿服务群众活动的意见》的通知>的通知》(苏卫机党〔2014〕19号)文件精神,积极响应中心党委的号召,8月26日下午,十支部张巧耘副书记带领支部党员代表来到迈皋桥街道南塑社区服务中心,就本支部党员进社区开展服务群众活动的相关内容和社区服务中心汪主任达成了初步意向。结合专业知识和社区需求,根据党员个人意愿,十支部认领了政策法规宣传岗、社区工作参议岗、公益事业推动岗等五个岗位,今后党员将利用业余时间,在社区亮身份、树形象、作表率,争当为民服务志愿者,为推进社区党建与文明和谐社区建设作出积极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