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告知工作一直都是职业病防治工作的重点、难点和堵点。一方面从源头开始治理,在立项之初就做好职业病危害预评价,建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是最理想最有效的防治措施;另一方面,职业卫生“三同时”,不同于安评、环评和能评,不作为项目信息的备注内容,无法第一时间告知项目建设单位。导致部分用人单位未能第一时间开展职业卫生“三同时”,企业的职业病防治工作陷入被动甚至受到行政处罚,对劳动者的职业健康、企业的良性发展和优化营商环境都产生了不利的影响。
为有效解决这一“顽疾”,区卫健委协调多方力量,共同推进问题解决。
一是全面普及防治政策。在日常全覆盖巡查、帮扶指导和执法检查中同步开展职业病防治宣教工作;同时在《职业病防治法》宣传周专项开展“职业病防治知识六进”巡展活动(进机关、进社区、进农村、进家庭、进企业、进学校),编制政策法规、典型案例和各项职责“告知书”,面向全社会,重点是工业企业,广泛开展宣教活动,提升全民职业病防治意识。
二是重点告知已经立项企业。根据上级定期下发的新建项目企业名单,请属地镇(街道)安排职业卫生协管员逐个核查项目实施情况,告知职业卫生“三同时”标准和要求。
三是前置提醒准备立项企业。为更有效的提醒立项企业,区卫健委多次与区行政审批局沟通,最终在投资建设窗口增加了友情提醒功能,对有咨询意向或正在办建设项目手续的单位或个人,进行事前提醒,并发放设项目职业病防护设施“三同时”告知书,最大限度做好事前提醒告知,帮助企业规范开展职业病防治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