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发挥职代会在企业民主管理中的制度载体作用,坚决贯彻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改革发展意见》中“管安全生产必须管职业健康”要求,切实维护好全市企业职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权益。镇江市加强部门联动,由市总工会牵头,市人社局、市应急局、市卫生健康委和市国资委等部门协同,共同研究《关于在全市企业中开展职代会听取审议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专题报告的指导意见》,将于近期制定发布。
《指导意见》明确,企业经营管理方应就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进行专题报告提交职代会审议。报告主要内容包括:专题报告要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依照国家制定的安全技术和职业卫生标准,不得随意降低标准;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及各级管理者责任落实情况;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投入预算决算,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护措施“三同时”开展情况;提交审议的集体合同中应依法设定安全生产和职业病防治条款;明确年度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具体化、量化考核指标,便于工会监督检查、考核落实。同时要求,各级工会作为职业病防治的监督主体,积极与企业管理方、工会干部和劳动者群策群力,共同加强职工在安全生产、工作场所条件改善和职业健康监护等方面的保障措施。
下一步,镇江市将进一步加强部门协同,更大力度推进职业健康保护行动,推动各项措施落地见效。